【地评线】天府评论: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

http://www.scol.com.cn(2022-12-14 10:57:5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徐永霖
作者:徐永霖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其相关习俗”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对于弘扬中国茶文化很有意义。要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文化自信自强。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在漫漫历史长河中,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独特的民族文化和传统文化技艺,这些民族文化瑰宝丰富了传统文化,弘扬了民族精神,是我们最珍贵的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千百年来社会生活的产物,凝聚着一个民族生命的记忆和活态文化的基因,它反映了一个民族特有的文化形态和文化个性,是民族凝聚力的重要源泉。当代中国的国际地位快速崛起,内核源自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回归,文化自信日益增强。中华文化在中国广袤的土地上传承了数千年,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和内在活力。这种力量充满智慧,无形无穷,不但能自我修复,更能顺时应势,在不同的时代和历史发展进程中完成自洽,活下来并持续传承。“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是我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方针。如何保护传承好非遗是当前的重大时代课题,需要我们勇于“破题”、精准“扣题”、善于“解题”,努力向历史、向人民交出新的更加优异的答卷。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传统文化保护是一个世界性难题,究其原因主要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群体的特定性和传承形式的特殊性。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政性保护主要保障其基本生存,新时代需要对其开发性保护,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造血式保护”,这样才能保护其发展和创新性。为此,要进一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加大对相关问题的深入研究,在具体的实践经验中,总结和凝练出相关的法律原则并通过立法,用来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制度。非遗传承人进行表演、传承时,依法享有著作权和商标权,在此基础上建立依法享有精神权益和经济利益的权益。只有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和开发性保护机制,才能让非遗文化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

  当前,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将新媒体作为主要载体来传播与弘扬传统文化,使其被广大人民群众所认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应当充分发挥出新媒体新技术的独特优势,将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科学技术紧密结合在一起,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多种感受与体会,加深人民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和理解,从而实现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传播与发展。传统的文化传播路径较为单一,主要是以社会教育为主,并且把它渗透到社会每个层面,这样的方式对于传统文化而言,很难体现出其真正的价值意义。新媒体技术则为我国传统文化传播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平台和路径,成为了丰富与拓展文化传播路径的重要阵地。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传播,应积极整合新媒体环境中的优秀资源,努力推动人民群众借助碎片化的时间来开展相关信息阅读,从而有效提高自身素养。

  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鼓舞着中华儿女自信自强地行进在复兴大道上。非物质文化遗产诞生于人民群众中,也只有充分融入人民群众生活中才能保持其鲜活性,才能不被历史长河所淹没。非遗要“飞入寻常百姓家”就必须与人们的现代生活接轨。随着我国数字技术的高速发展,非遗保护的手段不断推陈出新,数字化技术的应用,可以让人民群众比较直观地感受到非遗的深层内涵,展示非遗文化的生命力;在保护传统文化的同时应充分结合现代文明发展,让人民群众共享其成果。近年来,“非遗+”作为非遗文化保护的创新方式,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注入了新活力,同时也激发出无限的可能性。“非遗+教育”“非遗+旅游”“非遗+文创”“非遗+直播”“非遗+会展”“非遗+研学”“非遗+养生”“非遗+扶贫”等模式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非遗保护的主体。踏上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我们要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其丰富内涵,让非遗都“活”起来,发挥其使用价值,使之绽放出更加迷人的时代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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