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违法也要罚,应成为乡村治理的共识

http://www.scol.com.cn(2022-8-25 16:17:47)  四川在线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刘志杰
作者:刘志杰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湖北武汉一女子投资百万种植南瓜,却遭村里老人组团偷瓜,麻袋装、开车运,女子不堪重负报警。调解当天,老人却将瓜砍烂。事情上了热搜后,女子回应称,本想给村里创收,如今却无法估量损失,“现在只能硬着头皮坚持。”

  “我偷拿你的东西是我不对,但我是老人!”“我死在你面前,你赔不起的!”很难想象,在一个法治社会,这样“我弱我有理”“我不讲理我怕谁”的姿态竟能大行其道。要知道,按照法律明文规定,这些老人的行为不仅不道德,而且轻则违法、重则犯罪。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达到刑法盗窃罪认定标准;即便没有触犯刑法,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偷盗者也要付出行政拘留、罚款的代价。根据视频可以看出,这些老人思路清晰,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便法律规定75岁以上可以相对减轻一些处罚,也没有任何法条指出老人可以不用接受处罚。

  是什么给了这些老人明明违法却理直气壮的勇气?这恐怕和乡村治理中,法治观念落后、执法宽松软有关系。目前,尽管事情已经引发全网关注,被偷瓜的女子也已经报警,但村干部介绍,接下来的工作是——村里已组织村委成员帮忙看护,下一步会继续宣传,联系外出的年轻人让他们给老人做工作。可见,明明应该放在法治框架上进行的事情,却要拿到情感框架去解决,才纵容了违法犯罪行为。

  有人觉得中国乡村是乡土社会,处理问题就应该情感优先,法律次之。情感是很重要,但这种认为法律次之的思想,只会耽误乡村振兴的进程,让乡村善治成为空谈。前不久热播的电视剧《幸福到万家》里,主角何幸福依法维权,和当地干部乡贤“死杠”,却被村民指责为“认死理”而被孤立。但电视剧里,就是主角这样“认死理”,才慢慢改变了乡村的治理面貌,让乡村有法可依、有规可依,也潜移默化改变了村民们落后的思想。

  况且,也只有摒除陈规陋习、引入法治,才能给乡村发展带来生机。良好的营商环境,法治是重中之重,乡村也不例外。如果乡村无法给返乡创业者提供一个安全的法治环境,谁还敢回馈家乡、建设家乡呢?做生意不是搞慈善,越是情理社会,越要辨是非、有法度。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时刻,法治建设不能等也等不起。

  没有乡村善治,就难有乡村振兴。乡村基层管理者、法律人士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首先培养好法治意识,绝不纵容违法犯罪行为。不妨先从典型案例抓起,甭管是老人还是“乡贤”,违法都要罚,应该成为乡村治理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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