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品也算钱”,如此“保价”属于变相搭售

http://www.scol.com.cn(2022-6-22 17:13:4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丁家发
作者:丁家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6·18”年中大促告一段落,但商品的售后问题却随之而来,其中有关保价的纠纷就有不少。记者在发现,有关“保价时赠品也算钱”的投诉有上千条。其中有消费者反映,300元的价差平台只保价30元,因为赠品的价格为270元。那么,“保价时赠品也算钱”合理吗?(6月21日 《工人日报》)

  事实上,价格保护条款和消费决策密切相关,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平台价格保护条款中应明确“保价时赠品也算钱”,并且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确保消费者下单时充分知情,让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消费。如果平台明确了赠品价格,并注明将算在差价里,相信没有多少消费者会选择这款商品。在订单里赠品标价是0元,对消费者形成了诱导,认为“保价”不仅可以退差价,还可以额外获得赠品。而平台在消费者保价的时候,将赠品“秒变”为有价商品,也计算在差价里,显然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本想可以退回300元的价差,但在扣除赠品价格的270元后,平台仅保价30元,现实和愿望反差巨大。这样的“保价”服务,其实就是在忽悠消费者,因为赠品的定价权,完全掌握在平台或经营者手里,其根据需要可以随意给赠品定价,从而将差价缩小在可控的范围内,甚至还可能超出差价的部分。如此“保价”服务,等同于搭售“有价赠品”。

  平台将赠品作为退还价差时应予扣除的部分,但未就价格保护条款的内容进行显著提示,而在消费者提出保价时却强制其接受赠品,则限制了消费者获取全额价差补偿的权利,也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消费者自由选择是否需要赠品的权利,在法律上属于无效格式条款。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可见,平台通过“保价”服务,变相搭售“有价赠品”的做法,属于违法行为。

  赠品就应当免费是“无价”的,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加大市场监督力度,规范赠品行为,对类似变相搭售“有价赠品”等违法行为,予以及时纠偏,给予严厉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退还应有的差价,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平台及经营者应当秉持诚信经营理念,对消费者权益产生不利影响的相关条款,应通过各种手段作出更为明确的提示,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总之,“保价”不能沦为空头支票,要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丁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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