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诗句里回到村庄的游子——杨廷成《村庄》阅读札记

http://www.scol.com.cn(2022-4-22 9:57:09)  四川在线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马海轶
作者:马海轶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谈论诗人杨廷成作品的人,通常有两种口吻或视角,一是评论家的,一是读者的。前者需要具备诗的知识,了解诗人生活、成长和创作的背景。只有这样,评论才能接近诗人和作品的真相。相比之下,做一个读者容易多了,只需要有兴趣、有耐心就可以。长期以来,我向往廷成的写作态度和方式。我是他的朋友,也是他忠实的读者。

  他新出诗集《雀啼民间》的开篇之作是《村庄》,这也是我细读的第一首诗。先说对诗题的理解。通读《雀啼民间》,村庄是廷成诗歌的核心意象。廷成笔下的“村庄”,既指物理意义上曾经的居住点,也是灵魂的栖息之地。

  琢磨完诗题,我开始读诗。第一节两句:“昨夜西风消息/说河谷里麦田一片金黄。”诗人从吹了一夜的秋风中,感受到了季节变化的征兆。从前在村庄积累的经验是,西风吹起时,就到收获季节了。在北方,麦子是由东向西次第成熟的,陕西关中一带较早开镰割麦,我们甘肃中部小暑前后新麦上场。廷成的故乡在西北偏西,麦子成熟得更晚,一直要到西风骤起,秋季来临的时刻。不独在这首诗里,廷成的其他诗中,“西风”“秋风”所引领的秋冬场景远多于春夏两季。比如,“秋风撕打着他的粗布衣衫”(《牙合村记》),“秋夜的凉雨里我泪眼模糊”“秋光里/老父的酒歌已刻上祖坟的墓碑”(《回家》),“看着秋风里摇晃的草茎”(《故乡的花朵》),“站在秋风吹过的田坎上”(《收割庄稼》),等等。在春夏秋冬四季中,秋天万物从极盛走向衰败,扩张结束,开始收敛。大自然的变化必然要引起心灵的感触,在天人合一的文化中,四季轮回经常用来暗示人的生命历程,所以描写秋思绝对是中国诗的传统。可见廷成的审美倾向也是其来有自,根深蔓长。

  第一节切入,第二节承接第一节,继续铺排村庄里收麦时节的景致:“是谁在不经意间/让盛满秋光的天湖决堤/这金黄金黄的光阴在谷地里肆意流淌。”用了一个天湖决堤的比喻,来形容故乡秋景不可阻遏的浩大降临。廷成就像一个画家,让蔚蓝色的天湖与上节的“一片金黄”和其后“金黄金黄的光阴”交相辉映,谱成斑斓色彩的交响曲。在汉语词典里,“光阴”是一个多义词,指景象,又指时间岁月,还指光芒光亮。而在西北某些方言里,“光阴”也是财富的代名词。无论哪个义项,用“金黄”叠加修饰,都显得贴切和生动。廷成从不吝啬色彩渲染,虽然他写过“胡麻花淡蓝的忧伤”,但他偏爱响亮的暖色也是事实。“童年的山岗上/举目是金色的阳光”(《青豌豆》),“倾天而泻的琼浆/闪耀着七彩光斑”(《故乡的山泉》),“被即将落山的夕阳/浇铸成古铜色的父亲们”(《收割庄稼》),“五月里裹着金箔的阳光”(《五月的蕨菜》)……亮色、暖色和金属色,平衡了廷成大部分诗篇里秋天的场景,以至秋风虽凉,但不至于渗骨;忧思虽炽,但不至于哀伤的效果。这种平衡感大约来自廷成的性格构成。他敏感多情,但不走极端。

  前两节摹写了村庄背景。第三节主体有力地出场:“我曾经也是秋风中/最饱满的那一株麦穗/积蓄了所有的力量/以生命的姿态站在大地厚重的胸膛。”诗人连续用了两个比喻,合起来成为一个精彩的象征,暗示了主体与村庄的关系,诗人生于村庄,成长于村庄,彼此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但诗人不是直抒胸臆,而是通过麦穗和大地的比拟来实现创作意图。在廷成的诗里,麦穗与诗人合一。麦穗作为粮食的代表,从大地厚重的胸膛上生长出来,吸收大地的营养,天空的雨露,不断饱满,等待闪着光芒的镰刀。诗人与粮食,麦穗与土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完全是和谐的关系。

  主体与村庄不可分割的关系表明之后,第四节的出现就显得如此自然而然:“多么想在这个时刻/回到山坳里炊烟四起的村庄/在黄昏的夕阳里/以泪花闪烁的目光/深情地把山里的田野打量。”“多么想在这个时刻”一句点明诗人并未真实回到村庄,他只是由秋风吹送,在想象的世界里回到村庄。这节里出现了廷成诗中常见的两个意象和一个形象。廷成在许多作品中都曾写到“炊烟”:“她挥动的手臂如炊烟一样摇晃”(《回家》),“此时,炊烟四起的村庄/在余晖里是这样安详”(《骆驼堡》),“山坳里古老的村庄/飘着麦香味弥漫的炊烟”(《故乡的山泉》)。“炊烟”是农村的标配。一方面,它形状袅娜,姿态轻扬,在早晨与朝雾、傍晚与暮霭搭配,构成绝美的审美意境;另一方面,“炊烟”升起,意味着饭点到来。因此它总与美好的食物联想交织。“黄昏”是廷成经常用到的另一个意象。在常人看来,黄昏与清晨一样,不过是含糊的时间称谓罢了。但对哲学家和诗人来说,“黄昏”绝对不止于它的字面意义。《偶像的黄昏》的象征意义显而易见,李商隐“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则蕴含了对生命进程的关怀和珍惜。同样,廷成偏爱夕阳和黄昏必定别有深意。现在我们来看廷成精心塑造的游子形象:常言所谓朝发夕至。返乡之旅,不管何时出发,大部分抵达都在夕阳西下时。游子在夕阳里眺望村庄,万分亲切,泪光闪烁。这个形象在《九月,村庄》里再次出现:“踏着黄昏的脚步/回到阔别已久的故乡/在炊烟散溢的饭香味里/深情地把这片土地眺望”。而他被广泛引用的名句是:“故乡,我是赶在夕阳落山之前/流着泪走在回家路上的孩子。”每在廷成的诗里看到这个意象,我就不由地想起艾青的名句:“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语言形式不同,表达的精神完全一致。

  泪目所见,仅仅是自然风光还不够。诗人还需把感情推向更深沉、更深刻的恩情。由远及近,由物及人,从外向抒情转入内向的省思,最后一节,廷成完成了诗意的升华:“母亲早已远去/闻不到这醉人的麦香/唯有父亲那柄不肯生锈的弯镰/在土墙的刀架上整夜里嚓嚓作响……”选取了村庄里恩重如山的人:母亲和父亲;选取深具物学意义的麦香和弯镰,延伸和衬托语言所指,赋予最后一节诗句质感和张力,使语言本身的创造力服膺于清晰饱满的感情。廷成在诗集《雀啼民间》的后记里写道:“我慈祥的父亲、母亲已经永远安眠在那片土地上。”但这并不意味着结束。与母亲连结的麦香就像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中椴树茶与玛德琳小松饼,永远存留在记忆的深处,只要有机会就会苏醒、弥漫在生命里。不肯生锈的镰刀,既挂在土墙的刀架上,也挂在记忆深处的某个地方。麦香与镰刀,成为符号,成为记忆和精神的组成部分,而这种精神滋养着廷成这个乡村之子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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