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

http://www.scol.com.cn(2022-4-25 10:27:57)  四川在线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禹竹蕊
作者:禹竹蕊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党的意识形态建设是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协同发展是党加强全面领导、巩固长期执政根基的需要

  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党章对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加以规定,确立了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和核心追求,也明晰了党的建设的价值导向和制度安排目标,意味着党不仅要着力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更重要的是着眼“长期”,着力久久为功,致力党的千秋伟业。而意识形态被马克思誉为观念的上层建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举旗帜聚民心,确保思想发展的连续性和统一性,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原动力,更为党的执政筑牢价值认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巩固党的执政根基。从内在统一的逻辑来看,党的意识形态建设是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协同发展是党加强全面领导、巩固长期执政根基的需要,这就必然要求我们将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置于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大视野下去审视。

  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走向制度化

  列宁指出,“任何科学的意识形态都与客观真理和绝对自然相符合。”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秉持这一理念,始终围绕基本国情、社会主要矛盾、党的使命任务以及国际形势展开。党在每一个历史时期的意识形态工作都带有深刻的时代烙印和鲜明特征。

  党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将其列入党的建设重要内容,要求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各项建设都要将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同时,党在治国理政中积极倡导法治,制度意识、制度规范、制度执行的理念渗透进国家治理的方方面面,通过制度建设确立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规范党的执政活动,提升党的领导效能,带领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也势必对制度建设提出创新性要求,这是时代的呼唤,也是时代的选择。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明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这是决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命运的重大制度安排,意味着主流意识形态全面融入国家领导制度体系,这是新时代党和国家重要的制度创新,是党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新时代党领导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保障,深刻影响新征程上党的意识形态建设,也决定了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将逐步走向制度化,通过制度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发展,为意识形态建设提供根本制度遵循的同时,用制度设计影响制度文化,从而推动马克思主义在党和国家建设大业中更好地发挥凝聚和指引作用。

  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提出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原则

  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这一科学论断揭示了真理,即对于提高党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而言,增强党的思想引领力、社会号召力,既是必然要求,也是必然结果。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原则提出了要求,促使党的意识形态建设更为充分地发挥价值导向和行动导向的引领,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一是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相一致。必须从政治高度和战略层面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党性原则的同时坚持人民立场,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方向。要在立足党性和人民性相一致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不断满足民众利益诉求以获得更大的政治认同,凝聚磅礴力量。二是坚持思想引领与制度支撑相耦合。必须高度重视主流意识形态的思想引领与制度支撑的相互促进,以制度建设有力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实践,切实增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对当代中国多样化社会思潮的凝聚力和引领力。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的实现,既有赖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作为学说体系而展现的价值正当性和真理性,也有赖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作为价值理想通过制度实践而塑造完成的现实可能性和可行性,两者相辅相成。要在加强社会主义价值观教育的同时,充分运用制度助推传导机制建立健全,引领个人乃至社会群体的思想和行动,为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认同提供制度支撑。三是坚持统筹兼顾与重点突破相统一。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必须坚持整体意识、系统思维,既强调联系发展又针对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强化重点突破,保持兼顾全局与重点工作之间的辩证张力,解决意识形态重点领域面临的突出问题,打牢意识形态工作的现实根基,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四是坚持建设与批判相铆接。要通过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加强理论武装、推进社会整合,并以制度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底线、红线,强化对错误思潮的批判和否定。五是坚持安全与发展相统筹。意识形态工作必须统筹安全与发展,把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连同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作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战略要义,通过制度建设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

  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指明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路径

  马克思认为,从观念上考察,“一定的意识形式的解体足以使整个时代覆灭”。意识形态工作是立国立党之本,与党的政治、政权密切相关。实现党的长期执政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在要求和本质体现,一切具体工作的开展都应以此为基础。

  一是在方向把握上加强理论指导。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阐述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所蕴含的政治特质和实践价值,对于正确把握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内在规律,推动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导,推动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向纵深发展,筑牢党的长期执政根基。二是在模式发展上凸显制度优势。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意识形态工作必须着力抓好制度建设,用制度明确新时代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方略、重要原则、根本方向、实施路径,强化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强制性和约束力。要更加重视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在整个党内法规体系中的地位和结构性功能,以党内法规构筑起治国理政的意识形态安全屏障,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方面的重大作用,将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切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为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提供坚强制度保障。三是在主体担当上抓牢党委(党组)。通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为党行使意识形态工作管理权和掌握意识形态话语权奠定坚实基础,保障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要充分发挥《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专项制度的支撑功能,发挥直接制度与间接制度的合力,努力形成全党动手抓意识形态工作、各级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良好机制。四是在建设保障上强调完善机制。要通过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和激活意识形态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风险研判及事后分析机制、重大舆情引导机制、评价机制、激励机制、监督机制、问责机制等各项机制,力促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提质增效。 (作者系省委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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