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命同价”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http://www.scol.com.cn(2022-4-28 15:20:5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丁家发
作者:丁家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最高法4月27日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将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由原来的城乡区分的赔偿标准修改为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该《决定》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4月27日中国新闻网)

  现实生活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经常发生,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件和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案件等。最常见的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按理说,其赔偿标准应当是一样的。然而,根据此前法律,城乡身份的赔偿标准并不一样。由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在计算基数上往往相差上万元,区分城乡标准来计算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抚养人生活费,则同一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的数额差距非常大,赔偿总额相差可高达数十万元。

  这种“同命不同价”的难题,备受社会关注和质疑。由于没有“同命同价”的法律支撑,法院判决时也是左右为难。而“同命不同价”导致赔偿数额差距巨大,也很容易引发一些社会矛盾和纠纷,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早在2019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就授权各高院在辖区内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从各报告的情况看,试点工作运行平稳,总体上效果较好。试点工作为在全国范围内法定“同命同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根据新司法解释,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抚养人生活费,不再区分城乡居民分别计算,而是统一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的城镇居民指标计算。“同命同价”充分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利益,尤其是受害者为农村居民的,赔偿数额将获得较大幅度的提高。一方面,降低了当事人的举证难度,不再用为了提高赔偿标准而想方设法搜集证据,也避免不服判决导致的诉累现象,相对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另一方面,法院依法按照统一尺度,公正地裁决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同一事故中,同样的人身损害,由于受害人的城乡身份不同,导致赔偿金等数额差异较大,这种“同命不同价”现象,一直以来饱受民众质疑。最高法出台新司法解释,统一城乡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通过法定形式实现城乡“同命同价”,一举破解了“同命不同价”难题,不仅体现法治进步,也彰显了社会公平正义。(丁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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