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入刑,严治更要严防

http://www.scol.com.cn(2022-4-19 13:55:0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丁家发
作者:丁家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高空抛物”正式入刑。一年来,一系列高空抛物案件得到公正裁决,有力维护了民众生命财产权益。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2021年高空抛物致人伤亡案件大幅减少,群众头顶上安全更有保障。案件虽明显减少,但出于种种原因,高空抛物仍时有发生。受访专家学者表示,杜绝高空抛物,须坚持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才能形成合力。(4月18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现实生活中,一部分人存在侥幸心理,感觉从高处抛掷物品砸不到人,或扔下质量较小的物品,不会造成太大危害。但近年来的一系列案件表明,在重力加速度的作用下,从高空抛下哪怕很轻的物品,也可能带来致命伤害。“高空抛物”入刑一年来,有效遏制了高空抛物现象,让法治成为“头顶上安全”的保护神,但严治同时更要采取措施严防,才能真正做到未雨绸缪,最大限度保护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其实,并非所有的高空抛物行为,都以高空抛物罪来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如果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比如从高处向公共场所抛掷物品,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造成他人重伤或死亡的,根据不同情形可能会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或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应该说,从重从严定罪处罚,具有强大的威慑力和警示作用,可以警示有高空抛物冲动者们,不要再做高空抛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否则,等待其的可能就是牢狱之灾,将付出极其惨痛的代价。

  针对高空抛物行为,在依法严治的同时,更要采取措施加以严防,才能彻底根除高空抛物带来的危害。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让民众知晓高空抛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以及极其严重的法律后果,并以案说法,教育广大高层建筑业主严格自律,不去高空抛物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另一方面,物业等责任单位和部门要加强监督和管理,比如在楼下安装向上的监控设备,让高空抛物行为无处遁形,从而能及时找到肇事人追究法律责任,或在人员密集区域的高楼上设置防护网,以避免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人员伤亡等。

  同时,民众也应增强安全防护意识,平时既不能高空抛物,也要防范和阻止孩子“恶作剧”进行高空抛物。这样,严治严防形成合力,构筑一张牢固的安全“防护网”,民众的“头顶上安全”才会无忧。(丁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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