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赞廷藏稿》:近代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的忠实记录

http://www.scol.com.cn(2022-2-21 9:32:26)  四川日报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朱晓舟
作者:朱晓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汉、藏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重要成员,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其文化交流与民族融合不断强化,血脉联系得以凝铸,“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民族关系也得到深化发展。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阐述了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指出做好西藏工作,应坚持“十个必须”,其中一条是“必须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挖掘、整理、宣传西藏自古以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引导各族群众看到民族的走向和未来,深刻认识到中华民族是命运共同体。

  对于各民族间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大量涉藏历史文献以不同的方式进行了记录与呈现,其中,涉藏方志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随着清代中央政府对西藏地区经营力度的增强,各类涉藏方志也陆续出现。较为知名者,如《藏纪概》《西藏志》《西藏志考》《四川通志·西域志》等,其对于西藏的历史沿革、舆地山川、道路里程、风土民俗、民族宗教、物产商贸等皆有记载,成为后世了解清代藏地历史、政情民情的重要参考资料。在这些涉藏方志中,刘赞廷所编纂的县志最为特殊,也受到了学界较多的关注。

  刘赞廷,字燮丞,号懒兵,直隶省河间府东光县(今河北东光县)人,生于清光绪十年(1884),卒于1958年。其一生在工、农、商、学、兵、政各行业皆有涉猎,其中,又以“兵”“学”两项闻名于藏史学界。“兵”者,因刘赞廷早年参与了赵尔丰在川边地区推行的以改土归流为核心的新政改革。辛亥革命后,刘赞廷仍以川边地区军事长官的身份常年驻守于此,直至1921年解甲归田。“学”者,因刘赞廷以数十年之功,编纂涉藏资料十余种,汇为今日所见之《刘赞廷藏稿》,字数超过两百万,记述了清末民国时期康、藏地区的历史,为人们了解当地政治、经济、宗教、民族、物产等方面的状况提供了帮助。是故,后人称刘赞廷“以华章青史留名”,并赠之以“清末民初康藏边地的一支史笔”的美誉。

  虽然文化程度不高,史学素养亦有限,但刘赞廷于戎马倥偬之中,注重搜集各类涉藏史料并加以辑录,卸去军职后,仍坚持不懈,甚至引之为一生志业。其在全民族抗战时,以一人之力,基本完成数十部康、藏县志的编纂,且所述范围包含当时其他地区人士罕至的察隅、波密等地,这在中国方志史上极为罕见。与清代西藏地方志“通志多而府、县志少”的情况相较,刘赞廷的方志皆以“县”为单位,编撰质量虽不如前者,但仍有填补空缺的意义。

  刘赞廷编纂这些县志的目的,是为记述赵尔丰经营川边、筹备建省之事业,同时尽可能为当时西康省的主政者刘文辉提供借鉴。此外,在刘赞廷的笔触中,我们不难发现藏汉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相关历史记载。

  菜蔬传入成为藏汉交流的重要媒介

  ●菜蔬传入涉藏地区,“从西藏上层贵族缓慢向城镇民众扩散,最后成为普通农牧民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堪称为汉藏交流的又一纽带”

  众所周知,藏汉之间的茶马贸易有着悠久历史,中原王朝以藏族民众日常所需之茶叶换取藏地的良马,这一活动是藏汉民众间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藏汉民族维系友好关系的重要纽带。在刘赞廷的县志中,我们可以发现藏汉之间的交流媒介并不仅有茶与马,清末民国时期大量引入涉藏地区的菜蔬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赵尔丰在川边地区推行新政,尤为重视垦务。他一面招募民众开展垦荒,一面在各县成立农事试验场、农事改良所等机构,负责内地作物的引种。各县在新政之前,农作物产量多有限,菜蔬种类亦不丰。1910年,时任登科县(即邓柯县,1978年撤销,并入石渠、德格二县)设治委员的喇世俊到任后发现,登科当地出产的农作物,仅有青稞、麦、豆等数种,产量较低。于是向赵尔丰奏报,建议引入大豌豆、苞谷等五种杂粮,菜豆、青菜、萝卜等二十五种菜蔬,以及冬瓜、丝瓜、苦瓜、核桃、橘子等十四种瓜果进行试种。成功后,再向当地民众普及经验。之后,据刘赞廷的观察,此地菜蔬“应有尽有”。至于巴塘县,由于气候适宜,土壤肥沃,在设立农事试验场,引入菜蔬、瓜果后,成效极佳,以至当时出现了“内有苏杭,外有巴塘”的民谚。前述两说当有夸大的成分,但经过一番“引种”,当地菜蔬的品种较之以往已大不相同。当地民众的耕作方式得到改良,食物的种类与产量也随之增长。

  已有学者研究发现,随着清末民国时期蔬菜的传入,“从西藏上层贵族缓慢向城镇民众扩散,最后成为普通农牧民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不仅为西藏蔬菜的种植与培育引入了积极因素,“改善了藏民的饮食结构,并丰富了饮食文化”,同时也表明,蔬菜与“茶马”一样,是其他地区与西藏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堪称为汉藏交流的又一纽带”。

  语言涵化与信仰交互是藏汉交流的重要表现

  ●清末民国时期藏汉之间的交往,并非是单向的同化过程,而是带有相互融合、相互涵化的意涵

  康定,旧称打箭炉,地处川藏咽喉。作为藏汉交汇的中心,打箭炉自明清以来即是藏汉之间政治、经济、文化交往的枢纽地带,当地藏汉民众混居的情形较之其他涉藏地区更为显著,两族民众的交流与互动亦更为频繁。长期在康定生活的刘赞廷注意到,当地有一种藏汉“混合语言”,即说话时将藏、汉词汇混合使用,其举例云:藏人将马称为“哒”,汉人欲让藏人将马牵来,会说“把哒牵过来”。藏人向汉人讨要辣椒时,则不会直接说藏语,而会说“辣椒丝丝”。

  这不禁令人联想到曾在甘孜地区流传着的,由陕西人编写的藏汉对译的韵书,其中有“天叫朗,地叫沙,驴子孤日马叫打。酥油玛,盐巴察,大人胡子喀苏热”的记载。这是汉人在进入涉藏地区后注意学习藏语的历史见证,而刘赞廷所列举的事例则展示了藏汉两族民众在日常交流中相互“借词”的情况。这也说明清末民国时期藏汉之间的交往,并非是单向的同化过程,而是带有相互融合、相互涵化的意涵。

  这样的状况,是大量汉人进入涉藏地区,进行生产、开展商贸活动乃至定居的结果。如川边新政时期,赵尔丰就从内地招募大量民众前往关外垦荒或开矿,至民国时期,仍有不少人留驻其地。刘赞廷就曾听闻九龙县有人在自家大门贴一对联,上书“走遍天下无乐业,唯有此地得安居”;盐井县一汉人经营杂货铺,门前也贴有一副对联:“说什么天涯地角,总是为安家立业。哪管他异域奇城,只求得贸易通商”。除了垦荒、开矿的民众外,也有不少军人。在金沙江以西的涉藏地区,就有曾驻于藏东南波密地区的部分官兵,在辛亥革命后不愿回籍,选择就地安家。即便在邻近拉萨的工布江达,也有关于“汉兵”的记载。此外,刘赞廷的县志多设有“乡镇”一目,其中载有各县“侨居汉人”的数目,少则数十户,多则数千户,而这里的“侨居汉人”,就是对这些民众与军人的统称。

  随着汉人进入涉藏地区,大量其他地区的文化元素和事物也随之向涉藏地区传播、移植。内地的各种民间信仰传入涉藏地区者,如关帝信仰、城隍信仰、龙王信仰等,其中以关帝信仰影响最大。据学者的研究,从18世纪末至19世纪末,仅在甘肃、蒙古、新疆、西藏等地,由官方主导修建的关帝庙就有66座。可见,关帝信仰得以在涉藏地区发展,与清廷为促进民族宗教融合的有意引导密切相关。至清末川边新政时,仍有赵尔丰的部将率队督修关帝庙的事迹。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关帝信仰的受众并非只是汉人。涉藏地区的关帝庙中,除了供奉关帝,往往还供有藏族民众信仰的其他神灵。同时,在寺庙的内外布置以及祭拜方式等方面,关帝庙也呈现出藏汉交融的特色。据刘赞廷的观察,道孚县的观音阁也存在类似的情形,藏汉民众崇拜之,“香烟极盛”。

  可见,随着藏汉民族间交流的不断深化,藏汉民族在信仰层面也产生了链接与共鸣。

  族际通婚是消除隔阂促进民族交融的重要途径

  ●通婚增进了各民族的彼此了解,当事双方的情感与认同在联姻中得到凝聚与强化,民族之间的感情以及民族共同体意识也随之增强

  清代前中期,清廷严禁在藏官兵与藏女通婚,但这项禁令在实践中却沦为一纸具文。随着越来越多的清军官兵与普通商民进入涉藏地区,藏汉通婚愈发普遍。至川边新政之时,为稳定军心民心,在赵尔丰的推动下,清廷终于废除了此项禁令,并转而鼓励藏汉通婚。在藏官兵与当地女子通婚,每月可向官府领取一斗青稞;婚后如育有子女,每月可多得一斗,作为“津贴”。同时,为保障藏族妇女的权益,官府要求官兵与当地藏族女子通婚时,须由部队长官做担保,以确保当事官兵家无妻室,且将来无论驻于关外或入关回籍,“皆不得轻于抛弃,以维风化”。对于其所生子女,亦不得弃之不顾,如被其妻控诉,则以军法惩办。此令下达,官军“于此安家乐业者十之七八”。三十年后,有人估算在康定的汉人已超过四万五千户。

  刘赞廷的部队中,与藏族女子婚配者有二十余人。其着墨记载者有二:一为下级军官李焕章迎娶藏女珠妈丹贞。丹贞貌美多财,因遭其胞兄愚弄,“无面回藏”,这时恰好遇到正值壮年且尚未娶亲的李焕章,两人遂在刘赞廷及其他官长的撮合下结为连理。之后,丹贞随李焕章返回。四十年后,刘赞廷偶得两人消息,知其早已绿叶成荫。二为下级军官邱定国迎娶藏女曲美。二人经历一番周折,最后在刘赞廷的帮助下成婚。次年,邱定国在与敌军作战时身负重伤,幸有曲美将其从前线背至后方医治,邱定国才得以死里逃生。事后,邱定国颇为感慨,说“若无曲美,命已休矣”!夫妻感情愈加深厚。

  至于刘赞廷本人,囿于史料所限,我们无从得知其是否是藏汉通婚的实践者,但由刘赞廷的记载可见,通婚不仅增进了藏汉民族对彼此的了解,更为重要的是,当事双方的情感与认同在联姻中得到凝聚与强化,民族之间的感情以及民族共同体意识也随之增强。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刘赞廷著作中提到的“汉人”,多指从其他地区前往康、藏地区的人,并非特指“汉族”,而应包括满、汉等多个民族。其次,清军是一支由满、汉、蒙古等多民族组成的军队,清军官兵与藏族女子的通婚,事实上也含有各民族间族际通婚的情形。

  刘赞廷从“改造者”到“保护者”的转变

  ●从刘赞廷的事例中,不仅可以看到各民族交往交流、和睦共生、共建家园的史实,也可感受到藏族文化、汉族文化与其他民族文化交融一体、共同发展的历史进程

  晚清川藏地区的新政,是清廷试图消弭西南边疆与其他地区间的差异,并建立新的政治体制的尝试。但众所周知,赵尔丰及其幕僚在推行改革的过程中,并未意识到涉藏地区有别于其他地区的历史文化传统,以致过度干涉藏族民众的宗教信仰。故虽然赵尔丰能巩固边陲,震慑西藏地方的分裂势力,却终难逃“人亡政息”的结局。作为赵尔丰的拥趸,刘赞廷收录了大量与赵尔丰相关的档案文牍,以数十年之功,多次进行抄录、缮写,并将之收录进自己的著作中,试图呈现清末川边新政的经过。这说明,刘赞廷既是赵尔丰政策的践行者,也是川边新政所建构的新体系的认同者。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曾忠实地执行赵氏新政的政策,并扮演着藏族社会“改造者”的角色。但同时,刘赞廷又为后世留下了《刘赞廷藏稿》这样卷帙浩繁的著述。《刘赞廷藏稿》收录的文献,除了康、藏的县志外,另有反映清末赵尔丰等人筹建西康省之经过的《西康建省纪要》,记述自己游历藏地之见闻的《三十年游藏记》,记载西藏历史概况的《西藏历史择要》,反映西藏宗教与物产概况的《西藏宗教喇嘛考》与《西藏林矿药石异产记略》,等等。以此观之,刘赞廷似乎又成了藏族历史文化的“保护者”。

  如何解释这样一对矛盾呢?“改造者”的身份,缘于刘赞廷对赵尔丰的“崇奉”。但随着与藏族民众交往交流的深化,以及对藏族历史文化了解的深入,刘赞廷对赵尔丰已不再是盲目遵从,他较为清楚地意识到宗教尤其是藏传佛教在康、藏地区的重要性,进而放弃了赵尔丰时期对待藏传佛教时所采取的强硬态度,转而以尊重差异、包容的态度对待多数藏传佛教及其僧侣,客观上实现了由“改造者”到“保护者”的转变。

  此外,刘赞廷作为直隶人,“游藏”三十年,无论戎马关山抑或备叙藏史,都与西南康、藏地区密切相关。他的著作中多次表达各族(尤其是汉、满、蒙古、回、藏等族)“是一家”“共一堂”的意涵,可见其对各民族共同发展、共生共荣的理念有一定的了解。就此而言,刘赞廷的个人经历,也呈现出藏汉之间的文化碰撞、交汇与融合。虽然刘赞廷思想有其历史局限性,但从刘赞廷的事例中,我们不仅可以看到各民族交往交流、和睦共生、共建家园的史实,也可感受到藏族文化、汉族文化与其他民族文化交融一体、共同发展的历史进程。(作者系四川师范大学中华传统文化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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