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链条联合监管让网约车驶上“正道”

http://www.scol.com.cn(2022-2-16 9:04:2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丁家发
作者:丁家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门联合修订发布《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主要修订内容包括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接入未取得相应出租汽车许可的驾驶员和车辆等内容;对不依法纳税等8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纳入联合监管等。(2月15日中国新闻网)

  网约车在方便民众出行的同时,由于管理不规范,其运营乱象不仅存在不正当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等问题,也严重阻碍了整个行业发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门联合修订发布相关通知,对网约车实施全链条联合监管,严格约束其运营行为,将让网约车驶上依法规范运营的“正道”,以保护多方利益不受损失。

  少数网约车平台公司为了多赚取利润,对入驻平台的车辆和驾驶员不进行严格审查,甚至是“来者不拒”,导致一部分不符合政策要求的车辆和驾驶员,也能通过平台开展运营。而这部分网约车与“黑头车”几乎没有区别,不仅损害其他正规网约车及驾驶员的合法利益,一旦出现交通安全事故,也很容易出现扯皮、推诿现象。根据事前联合监管的要求,要求地方有关部门优化服务流程,严把行业准入关,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接入未取得相应出租汽车许可的驾驶员和车辆。此规定将不符合要求的“黑头车”拒之平台之外,杜绝其披着合法外衣而非法运营的行为,充分保护了正规网约车和驾驶员,以及广大乘客的合法利益。

  根据全链条联合监管事项,将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未取得相应出租汽车许可的驾驶员和车辆派单及未按规定向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传输有关数据信息;存在低价倾销、欺诈、对个人在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差别待遇;危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侵害用户个人信息权益;非法经营资金支付结算;侵害网约车驾驶员劳动保障权益;不依法纳税;危害公众利益、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等8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纳入联合监管工作事项。可以说,通过全链条联合监管,遏制了不正当竞争、欺诈消费者、偷税漏税等乱象,也保护了网约车驾驶员的合法劳动权益,将引导网约车在“正道”上规范依法经营,为民众出行提供便利。

  事中事后监管流程细分为发起、上报、处置等环节。对于网约车平台公司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经依法依规处理后仍拒不改正的,地级及以上城市相关部门报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可组织发起联合监管,逐级上报提请采取处置责令暂停区域内经营服务、暂停发布或下架APP、停止互联网服务、停止联网或停机整顿等处置措施。对违规平台公司的严厉处罚,必将倒逼平台公司严格自律,认真履行对入驻车辆和驾驶员的审查责任和义务,将严重违规或非法营运的车辆及驾驶员逐出平台,从而净化网约车市场,让网约车和出租车等实现公平竞争。

  通知还提出,要探索建立政府部门、企业、从业人员、乘客及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多方协同治理机制,加强网约车行业联合监管应急响应和处置,探索利用互联网思维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提升监管效能。相信通过全链条联合监管及多方协同共治,网约车必将迎来行业健康和高质量发展的春天。(丁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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