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领巾不是商家的促销利器

http://www.scol.com.cn(2022-1-4 14:02:3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江德斌
作者:江德斌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最近,“国民零食第一股”三只松鼠再次因营销海报引发争议。因海报模特妆容事件被骂上热搜之后,又有网友扒出了三只松鼠3年前发布的“331补脑节”广告图,并指出其广告涉嫌违法。有律师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少先队员佩戴的红领巾作为中国少年先锋队的象征和标志,有严格的制作和使用规范,不得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1月3日红星新闻)

  在三只松鼠3年前发布的两张营销海报上,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手里捧着“5年防骗,3年补脑”的零食大礼包,还分别印有“争取脑力大飞跃,要把防骗记心中”“改革春风吹满地,多吃五三没毛病”等字句。显然,这是商家在愚人节设计的创意广告,藉此触动消费者对学生时代的回忆,以实现促销商品的效果。不过,营销海报上使用了“红领巾”元素,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应依法予以处罚。

  众所周知,鲜艳的红领巾是少先队员的标志,是中国少先队的重要组织标识,象征红旗的一角,寓意革命先烈的奋斗牺牲。对于红领巾的使用,全国少工委早在2005年印发《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队徽和红领巾、队干部标志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明确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队徽和红领巾、队干部标志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可见,红领巾的寓意深刻,使用场合非常严肃,商家不宜将其作为营销利器。

  近年来,不时有商家、个人公然违规,在不当场合使用红领巾,或是利用红领巾做促销工具,引起社会舆论的批评。比如,2018年7月,上海某企业邀请日本女演员戴红领巾参加“公益活动”;9月,山东菏泽某小学向学生发放的红领巾上印有当地商场开业广告;2019年3月,短视频制作者唐某某,曾在网络上传多个穿着暴露、戴红领巾捕鱼的视频。

  这些行为均突破了法律红线,触犯了如《英烈法》《广告法》以及关于红领巾的使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亦有违公序良俗,伤害了大众感情。之所以如此,则是部分商家和个人缺乏法律敬畏心,过度商业化,将红领巾当作普通物品使用,融入到商业炒作之中,忽视了其所蕴含的精神价值。而且,不仅是红领巾,还有国旗、英雄人物等,都曾被商家拿来炒作促销,遭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我们身处市场经济环境,在商言商,商家经营赚钱乃是本能驱动,但是需要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不能为了牟利而肆意妄为。商家需要牢记,有所为有所不为,一些涉及民族精神、英雄人物事迹、国旗国徽、红领巾等方面的元素,都是非常纯粹的精神价值符号,关系到社会价值和大众情感,是不适合商业化操作的,商家应恪守底线原则,主动维护这些精神符号。(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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