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http://www.scol.com.cn(2021-12-13 11:05:30)  四川日报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陈志刚
作者:陈志刚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严密的组织体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优势所在、力量所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提出了许多新思想,出台了一系列党内法规,努力“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刻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加强组织建设的重要思想和重要经验,立足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党的组织工作进行全面的系统的规范,阐明了组织体系建设的根本任务、基本原则,党的各级组织的职责定位,为新时代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加强组织体系建设的首要任务  

  组织路线是为政治路线服务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坚持党的领导,最重要的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的核心要义,是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组织原则所遵循的基本要求,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组织体系建设的首要任务。对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大党来说,只有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才能确保全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统一,才能应对前进道路上各种艰难险阻和风险挑战。《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坚持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事在四方,要在中央。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能停留于表面上、名义上,而必须是具体的、实在的,既要有明确的职责,也必须在体制机制上进行保障。《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大脑和中枢,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为了履行这一重要职责,《条例》还强调必须“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完善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机制,严格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

  党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重要的在于维护党的领袖的权威,确立党的领导核心。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立和维护党的领导核心,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迫切要求,是保持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方向的根本保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最关键的是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条例》第十八条明确提出了坚持“两个维护”的根本要求,这是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的根本保证。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

  明确职责履职尽责,是加强组织体系建设的基础

  治国理政,必须“立治有体,施治有序”,只有通过具有明确职责的严密的组织架构才能实现。职责分明、组织严密,是打造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的基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避免责任模糊、空转的重要前提。《条例》第十条指出,依据党章,党对各级组织的设置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原则,形成了“包括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在内,涵盖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组”的严密组织架构。

  《条例》对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还有党组的权力和职责,做出明确的规定和区分。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作为“党的组织体系的大脑和中枢”,对国家大政方针进行顶层设计,履行“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职责;“党的地方委员会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全面领导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负责本地区党的建设,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职责”;党的基层组织则承担着“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的职责。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落实党的政策的“最后一公里”,是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前哨。因此《条例》明确规定,党支部要积极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作用”。另外,《条例》第十四条还明确了党组的职责,规定“党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作用,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职责”。

  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加强组织体系建设的根本制度保证

  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稳定性。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基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处理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是党的组织体系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保证。坚持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重要优势,既有利于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避免发生重大失误甚至颠覆性错误;又有利于克服分散主义、本位主义,避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形成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必须把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到组织体系建设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首先,从总体上说,必须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统一,而不能把民主和集中对立起来、割裂开来。如《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要完善发展党内民主和实行正确集中的相关制度。为此,要坚持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内选举制度、党代表任期制等重要制度,切实在组织设置、组织生活、组织运行、组织管理、组织监督等各个环节都要体现民主集中制。其次,从微观上说,如《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必须把民主集中制贯彻于党的基层组织的组织生活、政治生活之中,表现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最重要、最关键的就是要坚持“两个维护”,做到“四个服从”,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总之,构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是组织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必须坚持系统思维,以坚持“两个维护”为首要任务;以明确职责、履职尽责为基础;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为保证。(作者系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部主任、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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