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宪法宣传教育不可大而化之

http://www.scol.com.cn(2021-12-1 7:59:5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王坤
作者:王坤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29日,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共同举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报告会”暨2021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在京举行,主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今年的“宪法宣传周”活动将采用“主场活动+专题活动+主题日”方式进行,此外,各地各部门还策划组织了一系列特色鲜明、群众参与度高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11月30日 光明日报)

  宪法是立国之根本,更是强国之利器,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必然要求。因此,各级各地要精心组织、高位谋划,特别是职能部门更需积极行动,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找准平台、选好载体,通过开展系列富有鲜明特色、群众参与度广、认可度高的法治文化活动,把宪法宣传教育作为常态化重点工作,牢牢地抓在手上、稳稳地扛在肩上。

  宣传教育要落地有声。尚不排除,一些地方对宪法宣传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深、理解不透,导致对干部学习抓得紧,对群众学习抓得松,或者只在特定时间重视宣传,平常教育却是不冷不热。如此,对于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极有可能形成阻碍,甚至还可能不同程度影响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强国的预期水平。可见,宪法具有丰富的时代精神内涵,对宪法的宣传教育是大势所趋,是当务之急,我们要时刻保持“箭在弦上”的紧迫感,绝不能表现得时紧时松、上热下冷。这就要求,干部不仅要率先作表率,把宪法知识学习好、把宪法精神理解透,还有责任和义务向群众宣传到位、讲解到位,把群众的学习积极性调动起来。

  宣传目标要清晰明确。总体来看,宪法宣传教育具有严肃性和普遍性特点。一方面,引导人们知法、守法、护法,是一项必须按质按量完成好的政治任务,其严肃性不言而喻。在此基础上,我们的宣传教育过程打不得半点折扣,做不得半点虚功,尤其应杜绝雷声大雨点小、只讲形式不讲效果、只重安排不重落实、开头有劲后续乏力等不良现象。另一方面,宪法宣传又并非仅仅针对关键少数或者特定群体,而是一场人人参与的全民活动。特别是面向基层群众的宣传教育,一定要打破最后一公里,保证全面覆盖到位、一个也不落下。即便是学习条件明显有困难的群众,我们也要想办法、添举措,把宪法知识宣讲到位。

  宣传方式要新颖活泼。事实证明,那些发传单、拉标语、制展板、印书籍,或者办讲座、开会议的传统模式,并不能激发人们的学习兴趣,必然导致宣传教育效果大打折扣。为此,我们要创新宣传手段,用群众最易接受的方式把宪法知识普及开来。比如,可以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合起来,充分利用网络媒体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的优势,通过图展、动漫、音视频、专题片等多样化线上传播方式,让群众随时能学、随处可学。不仅如此,还要以乡村坝坝会、板凳会、面对面宣讲等形式,同步举办宪法领学、知识竞答、文艺汇演等丰富多彩的线下活动,把人民群众的学习兴趣和愿望激发出来,效果自然会更好。

  同时,宪法宣传教育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千万不可大而化之。我们要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通过活动拓展、深入讲解,让宪法知识进入千家万户,让人们的法治意识更加牢固,从而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在全社会营造人人讲法、人人守法的浓厚法治文化氛围。(作者系天府评论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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