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房屋租赁行为”使租房者住得踏实

http://www.scol.com.cn(2021-11-26 8:47:4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胡建兵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房租显著上涨,政府可“出手”干预;押金一般不超1个月租金,单次收房租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甲醛房”将禁止出租,违规最高拟罚30万元……24日上午召开的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进行审议。条例草案对“黑中介”“群租房”“甲醛房”、哄抬租金、抢占房源等住房租赁乱象一一回应。(11月24日北京日报网)

  近年,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政策要求加快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如:许多地方推行“租购同权”等政策,促使“租房时代”加速到来。但庞大的住房租赁规模和复杂的住房租赁关系引发大量矛盾纠纷,不断发生房东撵人、中介骗人、开发商欺人、不退租房押金等一系列问题。与此同时,市场的快速发展导致诸如租金贷、长租公寓平台“爆雷”等潜在新隐患。凡此种种,暴露了住房租赁市场监管的欠缺,不利于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特别是部分从事转租经营的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利用“长收短付”的租金支付期限错配建立资金池,控制房源、哄抬租金,甚至利用承租人信用套取信贷资金,变相开展金融业务,使租房者很不安心。

  目前,我国房屋租赁人数已超2亿人。新华网和自如友家公寓共同发布的《2020中国青年租住生活蓝皮书》预测,这一数字两年后将达到2.4亿。租房生活本就不易,再遇到黑房东、黑中介“埋雷”,更是苦不堪言。如果不从法律的角度明确租房人的权益,不去规范市场秩序,不去明确和完善监管制度。那可能会使房屋租赁市场出现严重的混乱,会产生更多的社会矛盾。

  《租赁条例》立足于住房租赁市场中存在的现实问题,精准解决了租赁双方的很多难题,从而有效遏制房租上涨过快,租金用于它用,出租者“跑路”等问题,有效维护了房屋租赁市场各方的责权利,使住房租赁市场有望继续优化,保障人们住有所居、居有所安。不仅可以祛除房屋租赁乱象无规可依的状态,也使长期处于弱势地位的承租人有了“护身符”,使得房东和租客处于相同的法律地位和享有同样的权利,最大限度地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从而让住房租赁和销售市场法制化、规范化。

  “租房时代”需要有关部门对房屋租赁市场进行明确规范。《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除了加强租赁资金监管之外,还明确加强从业管理、租赁服务、法律责任等。明确租赁住房存在治安隐患的,责令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出租人向无身份证明的人出租住房,或者发现承租人存在涉嫌利用出租住房从事犯罪活动嫌疑而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出租人按日或按小时出租本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未按规定登记信息的,责令改正,可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出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擅自进入租赁住房的;或出租人采取暴力、威胁或者断水、断电等方式迫使承租人返还租赁住房或承担合同约定以外费用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以说,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房屋租赁市场各方的职责权利,使“租房时代来了”有了明确的法律保障,才能让更多的人安心地租房。不仅可以祛除房屋租赁乱象无法可依的状态,也向长期处于弱势地位的承租人倾斜,使得房东和租客处于相同的法律地位和享有同样的权利,最大限度地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从而让住房租赁和销售市场法制化、规范化。(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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