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摸鱼”要罚,但企业更需自我反思

http://www.scol.com.cn(2021-11-18 8:32:4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王军荣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国美通报批评员工上班摸鱼行为一事引发讨论。11月17日消息,国美控股集团公关总监张川石回应称,该图为内部文件意外泄露,通报仅对涉及员工实名批评,无其他实质影响。张川石表示:集团不提倡员工无效加班,鼓励员工劳逸结合,被通报员工存在“过度摸鱼划水”行为。经内部测算,使用800M流量可看视频约1小时,而被通报员工使用流量均在10G以上。(11月17日《新京报》)

  上班“摸鱼”现象恐怕不是个别,但一家企业惩罚上班“摸鱼”竟然被网友如此关注,则需要引起反思的不只是上班“摸鱼”的员工,企业更需要自我反思。

  依企业的说法,上班“摸鱼”被处罚是根据《员工行为规范及办公场所管理标准》中相关规定,这算是有依据了,但对于“摸鱼”的界定是否科学,在处罚之前是否允许员工申诉,这也是关键的。通报显示,一位员工听音乐的流量高达22.5G,边工作边听音乐是否允许?能否作为“摸鱼”?想必没有几个人会停下手中的工作,专心听音乐。因此,将听音乐行为当作上班“摸鱼”,是值得商榷的。

  一家企业,如果员工多数上班“摸鱼”,肯定是要给予惩罚的,这样的企业不可能进步。但对于上班“摸鱼”的惩罚,则需要有理有据,还要讲究人性化。想想员工为何要上班“摸鱼”?是因为太闲,或是岗位安排不够科学。这才是企业最需要考虑的。企业还应该考虑到激励机制是否需要改进?如网友所说,企业对上班“摸鱼”惩罚,那么,是否还有不该的“加班”?是否是有下班后“打扰”到员工的休息时间?确切地说,企业要先问,自己是否做到了规范?如果企业各个方面都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那么惩罚员工会更显得理直气壮,要不然,一边要处罚员工上班“摸鱼”,而自己却是处处不规范,这是难以让员工服气的。诚然相关负责人称,集团不提倡员工无效加班,鼓励员工劳逸结合。就是不知道在具体实践中执行得怎么样?虽然没有多少企业会像某企业那样把“加班真好”挂进办公室,但话说得漂亮,实际上却做不到的企业却是不少。如果企业真能够做到劳逸结合,能不加班就不加班,想必员工是能够作出理性选择的。

  对于企业处罚上班“摸鱼”,在我看来,也没有什么不妥。诚然,有的企业对员工很是宽松,甚至允许员工带狗上班,还专门设有休息室,员工上班期间可以喝茶喝咖啡,可以坐着闲聊几句。每一家企业的企业文化不一样,每一家企业都有自己的管理理念,这不能强求。这家企业要处罚上班“摸鱼”行为,没有什么错。只要不冤枉员工就可以了。但企业如果只盯着员工的“错”,而不反思自己的管理理念、管理行为,也是不对的。当然,用大数据列出员工的上班“摸鱼”,这让人感到自己的隐私荡然无存,有一种细思极恐的感觉。如此管理上班“摸鱼”,会不会有失人性化?这也是需要思考的问题。(王军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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