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社会人释放加班负担多一些有效渠道

http://www.scol.com.cn(2021-10-14 9:27:1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严奇
作者:严奇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问卷网,对1641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面对过度加班,54.8%的受访者会直接要求涨工资,52.2%的受访者会找领导沟通,减少工作量。同时,也有32.8%的受访者会寻找其他工作机会,准备跳槽,23.6%的受访者会消极怠工、请假以示不满,10.2%的受访者则会默默忍受。

  从这些调查数据中,我们不难发现,要求涨工资、准备跳槽与默默忍受这几类选项并非并列关系。换而言之,一般要求涨工资的人不准备跳槽,准备跳槽的人不会逆来顺受,而这三者加起来占受访者的97.8%,近乎等于整体样本的数量。且可以相信,随着工作环境、学历背景、家庭条件、年龄阅历等因素变化,他们作出的选择也会变化。

  可以看到,近些年,“996”“5加2”“白加黑”等关于加班的名词、概念屡屡登上热搜,广受大众吐槽。事实上,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在同一组调查中,有79.9%的受访者表示日常工作需要加班,且在有加班经历的受访者中,71.9%的人感觉加班影响到了正常生活。加班文化深植日常生活,当代“社会人”恐过度加班久矣!

  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强调“以人为本”,强调“实现体面劳动”。无论是无奈跳槽还是默默忍受,恐怕都不符合“实现体面劳动”的现实表述。只有当多数人敢对无理的加班文化说不,能用法律的武器拒绝过度加班,并依旧享受公平的工作环境,得到平等的进步条件,才有精力改善生活,才有底气追逐梦想,社会幸福感才能充盈起来。

  社会若想健康向前发展,需要向大众诟病已久的加班文化宣战。要健全劳动者保护机制,为劳动者拒绝过度加班提供力量支撑。建议建立一套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评价机制,允许劳动者向有关部门检举用人单位的过度加班现象。同时,劳动者离职后,可以向有关部门反馈离职原因,并对原用人单位工作环境打分。有关部门针对劳动者综合打分,评价用人单位。对于过度加班倾向严重的用人单位,给予信用上的或政策上的惩戒,限制他们享受政策优惠、政策便利。

  不能让员工过度加班带来的高利润,掩盖背后的压榨行为。不能让鼓吹狼性文化的毒鸡汤,毁灭劳动者追求个人生活的梦想。我们要关注的不只有劳动者钱赚得多不多,还要关注劳动者活得好不好。对那些通过压榨员工生活产生的“创收佳绩”,就得一概说不。(严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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