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首次出庭”不值得夸耀

http://www.scol.com.cn(2021-10-27 9:00:1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胡建兵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审理黄某某等三人诉雄县人民政府行政裁决一案,雄县人民政府县长付红瑜出庭应诉,这是雄安新区县级人民政府县长首次出庭应诉。雄县司法局、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局、雄州镇政府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三十余人旁听此次庭审。(10月26日《法治日报》)

  雄县“民告官”官司肯定不是就这么一起,但县长亲自出庭应诉在该县还是第一次,这不知道是让人高兴还是让人生气。高兴的是,终于有县长愿意亲自出庭应诉了,让人生气的是,为何县长首次出庭。其实,行政官员不出庭应诉的现象,在全国许多地方都比较普遍。如:2020年5月,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琼海法院在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前均向文昌市各行政机关发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要求行政机关派出负责人出庭应诉。但截至今年6月为止,文昌市各行政机关均以负责人工作冲突为由,仅派遣工作人员和代理律师出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零。

  许多地方一把手很少出庭,这不仅反映官员的法律意识问题,而且反映出了官员“为谁当官、为谁服务”的大问题。现在,公民的法制意识增强了,行政官司变多,但官员的法律意识还没有跟上法治进程的步伐,甚至落在了普通民众的后面。政府部门的一些领导长官意识严重,他们缺少亲民意识,怕丢面子,放不下架子,从心底里不喜欢和老百姓打交道,子民把自己告上法庭,是对自己的“大不尊”和“不不孝”,所以拒不出庭应诉。还有一点,这些政府部门行政领导知道那些被老百姓起诉的事情,自己领导的机关确实做错了,是自己违法违规造成的结果,因此,怕在出庭应诉过程中出洋相,丢脸。

  政府部门领导不愿意出庭,还有一个关键的问题是缺乏自信。一些官员整天忙于各种应酬,没有心思花在工作上,为民服务上。对自己行业和部门的情况知之甚少。加上自己对行政行为的依据、程序,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等有关法律知识更是一知半解。他们对出庭应诉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情况心里没底,更怕说出“外行话”闹出“笑话”,被人家抓住把柄,成了人们茶余饭后议论的“焦点”,因此,不敢亲自出庭。

  因此,县长第一次出庭应诉,一点也不值得夸耀。真心希望每一件行政案子都由行政主官出庭,在出庭应诉的过程中,了解自己分管领域在行政工作中是否存在着不当行为,发现自己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了解民众的诉求,消除民众的误解,以便于更好地改进工作,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这样既是对公民权利的尊重,也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更好地维护人民的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 (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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