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园开放监控,保障家长知情权

http://www.scol.com.cn(2021-9-11 9:44:4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许卫兵
作者:许卫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日前,越来越多的民办托幼园开放了园内监控录像,家长可以实时观察孩子在托幼园的生活状况。尽管此举遭到幼教们强烈反对,但托幼园与家长手机连线的“直播”依然铺开。(9月9日,澎湃新闻)

  托幼园开放监控,向家长全程直播幼儿生活管理情况,公开透明化的操作保障了家长知情权。

  知情权是消费者一项重要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托幼园收取家长费用,照料幼儿生活,属于提供服务的商业行为,家长有权知道托幼园管理幼儿生活的真实情况。托幼园开放监控,让家长知晓孩子的生活,充分保障了家长的知情权,此举将赢得家长的好评及信任。

  开放监控,让家长知情,幼儿合法权益免受侵害。幼教“虐童”事件虽然偶有发生,但是对幼儿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创伤,家长会与托幼园对簿公堂,维护幼儿权益。发生虐童事件,关键在于缺少监督。幼教在一个封闭的教室里,对幼儿施以黑手,难以搜集证据或者无据可查,致使其胆大妄为,以身试法。对家长开放监控,即使幼教想虐童,也会心存忌惮,害怕被曝光追责。幼教虐童有心无胆,开放监控应记一功。

  家长知情,与幼教良性互动,实现了“双赢”。父母照料幼儿,往往是一对一,精力充沛,时间充裕,生活照料可谓无微不至。而在托幼园,一位幼教要负责十几名幼儿生活,精力有限,难免顾此失彼。有了监控,家长们能及时对幼教工作拾遗补缺,向幼教提醒幼儿生活管理问题,提出建议,利于幼教及时纠偏,细心照料幼儿,让家长放心;幼教向家长了解幼儿的性格、情绪、行为等个性特点,有针对性地提供生活服务,也能提升自身教育能力。

  托幼园开放监控的勇气来源于对自身实力的自信。激烈市场竞争中,民办托幼园面临着优胜劣汰,只有实力足够强大,方能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开放监控,公开幼儿生活管理的理念和过程,不怕家长“挑刺”,这份坦诚来源于自身实力的自信。相反,不愿开放监控的托幼园,可能生活管理不规范,面对工作过错,藏着掖着,甚至“甩锅”,其会悉心照料幼儿生活?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开放监控,畅通沟通渠道,托幼园善于沟通的能力可窥一斑,这也是“软实力”的表现。

  知情是监督的先决条件。不知情,监督无从下手。托幼园开放监控后,家长们成为监督者,公允评价托幼园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这是以“知情”为前提。保障被服务者知情权,不仅在托幼园实行,可以推而广之,在教育、医疗、行政等公共服务领域也可推行。引入外力监督,与被服务者良性互动,服务者的履职能力与水平才能上台阶。(许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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