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三胎被辞退,国家法规岂能成儿戏?

http://www.scol.com.cn(2021-9-12 10:30:1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黄齐超
作者:黄齐超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据河南广播电视台《大参考》9月10日报道,刘女士是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祭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已经在那里工作了九年,她因为怀三胎,而被单位辞退。据悉,8月31日下午,单位领导通知刘女士回家休息几天,并让她考虑辞职的事,理由是因为刘女士要生三胎。政策虽然入法了,但他们没有接到具体的通知,如果想生小孩,那就只能辞职,现在又以旷工的名义要将她开除。(9月10日河南广播电视台)

  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这个规定意味着,国家全面放开了三胎。

  虽然国家放开了三胎,但民众生育三胎的意愿还是比较低,这其中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孩子的抚养成本较大,父母承担不起。第二,生育是职场女性被歧视的一个主要原因,所以,一些女性害怕生育。我们先不说孩子的抚养成本问题,毕竟,这并非一朝一夕所能改善的,但是,保护职称女性不因生育而遭歧视,我们应该能做到。

  既然国家放开且支持生育三胎,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服从国家法令,保护生育孩子的女性;更何况,《妇女权益保护法》第27条还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辞退女职工。从这个角度看,作为国家的事业单位,金水区总医院祭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辞退生育三胎的刘女士,就是对法规的藐视,让人寒心。

  毫无疑问,无论是国家机构、事业单位,还是私营企业的用人单位,都应保护女性的生育权,保障女性生育孩子该有的福利。这其中,也包括女性生育三胎。新闻中涉事医疗机构的负责人称,生育三胎虽然已经如法了,但他们没有接到通知,所以才辞退怀三胎刘女士。这个理由真够奇葩,都已经是人所尽知的事,还等什么“通知”?这岂不是拿国家法规当儿戏吗?

  很多人担心,如果真的生育了三胎,会不会被老板开除,或者遭遇老板的歧视?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这些担忧在刘女士身上成了现实。国家事业单位都敢明目张胆地辞退怀三胎的职工,那么,私营企业岂不是更不拿法规当回事吗?如果刘女士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这对低迷的生三胎意愿而言,更是雪上加霜。

  枪打出头鸟,第一个挑衅新计生法规的单位,能不能被矫正和惩处?大家拭目以待。不过,坦诚地讲,一味地要用人单位为生育三胎的劳动成本买单,这也未必公允,毕竟,这是国计民生的大事。所以,我们要想真正保护职称女性的生育权利,就必须从根本解决问题,而不是只盯着用人单位。那么,怎么样从根本解决呢?用人单位保障了女职工的生育权利,国家就要从政策、资金上补贴用人单位,或者让社保保障女职工生育的生育权利。(黄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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