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http://www.scol.com.cn(2021-8-2 9:19:28)  四川在线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张立哲
作者:张立哲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通过《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作为长期而紧迫的重大任务,提出深化科技创新与强化制度创新相协同等总体要求。这些任务和要求,并非线性的简单升级,而是基于科学系统治理模式的再调整,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使法治的规范性与创新驱动发展的内生性相契合,营造创新创造良好环境。

  健全科技创新法律体系

  完善的法律制度是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基本保障。近年来,四川科技创新立法取得长足进步,但在法治保障与政策引领方面也面临一些挑战。例如,现有科技创新相关立法相对滞后,科技新兴领域引发的新型法律问题不断出现。《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四川省民营科技企业条例》《四川省企业技术创新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均为十年前立法,有的虽然有过修订,但相关制度规定之间体系性还有待进一步协调。未来应进一步对标“十四五”规划、《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决定》工作部署,增强人大科技立法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围绕加强基础研究、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加快推进相关立法,组织《专利法》和《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贯彻落实,构建鼓励科研、保护创新的政策和制度体系,在金融财税、资金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配套制度上给科技创新提供有利条件。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专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市场经济的规范基础,也是创新驱动的重要保障。截至2020年底,我省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累计达11个居中西部第1。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市、区)累计达66个居全国第1。全国版权示范城市2个、示范单位6个、示范园区(基地)4个、国家级版权交易中心1个。基于四川知识产权行业发展现状,《决定》提出要高质量运行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建设国家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对此,应当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治体系建设:一是运行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展快速审查、快速授权、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专利导航运营、侵权判定服务咨询业务。二是建设中国(四川)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国家知识产权海外纠纷应对指导四川分中心,建设知识产权纠纷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项基金,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应对海外纠纷的专家库。三是建设好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深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工作,加大对侵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发挥知识产权案件多元化调解的作用,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工作机制,培育和发展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和公证机构。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建设不仅需要“创新”更需要“转化”。《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规定,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对科技成果享有自主处置权;自行投资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转化;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决定》提出探索建立知识价值、成果权属与利益分配机制。未来应在科技成果转化制度上探索扩大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范围,探索明晰科技成果在单位与科技人员间的产权比例,完善科技成果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管理制度。落实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科技成果产权分配、科研人员兼职兼薪等政策措施,发挥收入分配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

  明确创新主体法律地位

  定位明确、结构合理、机能健全的创新主体结构,是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一是明确政府在推动创新驱动中的主导作用。在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政府职能包括制定规划、确立规则、引领支持和宏观调控,具体包括制定落实财政投入、税收优惠等激励和促进科技创新的配套政策;加强研究开发、科技资源共享、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等。二是强化企业在推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企业是创新的重要主体,是实现科技与经济结合的物质载体。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支持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引导民营企业持续增加创新投入,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和市场意识的优秀企业家队伍。三是重视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在推动科技创新中的突出作用。开展省级人才计划前置改革,对重大创新平台和重点用人单位给予人才计划配额;建立国家人才计划入选者和特殊人才直接认定机制;加强青年人才培养储备;探索实行省属高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完善科研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核定动态调整机制;建立重点人才需求收集办理常态机制,为人才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作者系省委党校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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