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润发销发臭隔夜肉被重罚”的警示

http://www.scol.com.cn(2021-8-29 8:39:5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胡建兵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针对大润发济南“省博”店销售发臭隔夜肉问题,济南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后,8月28日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17944.18元,没收和相关肉品,罚款1371486.8元,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对5名相关经营管理人员罚款合计926552.95元。同时,将济南“省博”店食品安全风险等级由A级调整为D级(最高级),纳入重点监管对象。(8月28日中新网)

  大润发超市是一个大型超市,应该有严密的管理制度,更应该坚守道德和法律底线。大润发“变质肉灌肠售卖”是拿老百姓的健康安全开玩笑,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对于这种行为,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相关门店和人员进行处罚是十分必要的。

  对于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我国的《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家大润发超市作为一个上规模的大型超市,用“变质肉灌肠售卖”,说明这个超市根本没有把民众的健康放在首位,也根本没有考虑民众的感受,让人感受到这个企业已没有了道德底线。这个超市这样做,根本不是工作人员能作主的,肯定是超市负责人同意的。我国是个法制国家,不管是什么企业,准则就是一个,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这家大润发超市没有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作标准,用变质肉灌肠售卖,说明他们根本没有把消费者的安全和国家的法规当一回事。

  食品生产企业千万不能无视消费者的利益诉求。“变质肉灌肠售卖”虽然获得了一些利润,但肯定会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受到有关部门重罚,这也给一些企业提了个醒,食品加工的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去做,不能有半点疏忽,一旦哪个环节像这家大润发超市那样,放松管理,总有一天会出现问题。毕竟现在的消费者是十分注重自己的权益的,而且现在人人都是“记者”,一旦发现问题,会在网络上把真相公开,或者向有关部门反映,那对这些企品生产和销售企业来说,不仅被搞得灰头土脸,而且信誉尽失,会大大削减消费者前来消费的热情,而且会被重罚,并被降低信用层级,损失会相当惨重。

  希望更多的超市从中吸取教训,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千万不能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不顾民众的安全,不然只能落得一个“贪便宜吃大亏”的下场。当然,政府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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