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ol.com.cn(2021-8-25 7:38:4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为直播电商领域的专门性管理和规范文件,《规范》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比如《规范》将“直播电子商务平台”定义为通过直播方式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并实现产品或服务交易的信息网络系统。这也意味着,从直播营销到交易活动整个链路的参与方,如直播营销人员、主播、直播营销机构、商家等,只要是在电商平台上采用网络直播方式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均被列入监管范围,监管力度大大增强。 而在网友们看来,更加看重的是《规范》“挤水分”的功能,也就是通过具有针对性的监管举措,挤掉直播带货的“数据泡沫”,打造“诚信主播”,倡导“诚信带货”,缔造“诚信平台”。按照《规范》的要求,今后直播带货要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要采取适宜的技术和管理方法保障合理时间段内直播营销数据的真实性等。同时,还应建立消费者个人信息及隐私保护相关机制。 这样的监管要求,不但很有必要,而且具有一定的紧迫性。毫不夸张地说,不管是消费者,还是对于花钱请主播带货的企业商家来说,都是“苦数据造假久矣”。一些带货主播在招揽生意的时候,给出的以往带货数据无比漂亮,一场直播下来动辄卖货几千万上亿元,结果等于收取了企业商家的“坑位费”,真正开始直播带货以后,要么数据惨淡得要命,要么数据很漂亮,但是后面企业商家却面临大量的消费者退货退款,至于背后的原因,恐怕只有主播和其背后的平台才清楚了。 直播带货过程中的数据造假,不仅仅是坑害了企业商家,坑害了真正的消费者,最关键的是给整个直播带货行业的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有业内人士表示,商家对于知名主播所称的带货上亿元的宣传词已经不太感冒,理性的商家更愿意寻找垂直领域的小主播进行合作,虽然从直接带动销售的数据来看并不是那么漂亮,但是数据至少是真实的,可靠的。 直播电商发展的核心是建立信任机制,关键是建立直播人员诚信认证和产品追溯机制,避免直播电商成为假冒伪劣的集散地,应联合建立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按照《规范》的要求,直播平台应建立直播主体的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并要求平台对打赏主播的行为进行规范,对主播账号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主播等信用评价体系。 我们期待《规范》早日落地实施,更期待直播电商行业能够真正挤掉“数据泡沫”,诚信致远。(苑广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