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ol.com.cn(2021-8-11 8:27:5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去超市购买食品,保质期是必须要看的,因为这关乎自己的健康安全,但各种食品的保质期标注不统一,有的雾里看花,需要自己计算,这使得许多消费者对保质期忽视了,有的消费者甚至吃了之后才发现已经过了保质期。如果食品保质期标注有“全国统一版本”,那就简单多了。 标注保质期,这一点,食品包装是做到了。《食品安全法》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上必须标明名称、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事项。《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也对保质期标示形式进行了规定:“最好在……之前食(饮)用;……之前食(饮)用最佳;此日期前食(饮)用最佳……;保质期(至)……”因为规定的“多样化”,市场上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标注形式也出现了以上多种形式,既有明确标注到年月日的形式,也有14天、60天、180天、182天等。由于食品保质期标注形式不统一,既给消费者带来了“计算”的麻烦,也使超市提高了时间成本和人力负担,每天都需要安排专门的理货员对货架食品进行临效期及过期清理。有的因为推算和理解不一样,还会发生消费纠纷。此外,在保存条件得当的情况下,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往往各方面指标仍是符合安全指标,仍可继续食用。我国采用保质期的说法,容易让经营者和消费者产生误解,造成大量的过期食品倾倒处理带来的浪费。 食品保质期标注应有“全国统一版本”,如果在食品标签上标注“在××××年××月××日前食(饮)用最佳”或者“保质日期至××××年××月××日”等,消费者就能够一目了然。食品标签作为食品生产企业向社会明示产品信息的基本载体,是消费者获知产品信息的有效途径。而保质期是消费者最为关注的一个内容,也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因此,标准要鲜明醒目,要清楚到位,更要统一格式统一位置,不然的话,会让消费者感到眼花缭乱,不知所措,更会起到误导消费者的负面影响。 食品安全无小事。食品的保质期标识也无小事。希望“全国统一格式”能够尽快到来,从而减轻各方面的负担。(王军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