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振兴发展让四川革命老区幸福飞扬

http://www.scol.com.cn(2021-8-30 8:22:0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林伟
作者:林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到2025年,我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到2035年,我省革命老区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形成。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系列部署的四川行动。

  革命老区是党和人民军队的根,为新中国成立作出过巨大贡献。饮水思源,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革命老区、不能忘记老区人民。“加快老区发展,使老区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我们永远不能忘记的历史责任,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提高到政治责任的高度来认识,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明确指示要求,为新时代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我省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题中应有之义。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提出构建“一干多支、五区协同”的区域发展新格局,把革命老区作为重点区域进行部署。受自然、历史等因素影响,目前我省83个革命老区(县)(市、区)中,有40个原国定贫困县、19个原省定贫困县,占全省原贫困县的67%,是我省区域经济发展的短板和难点。这意味着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是我们必须坚定扛起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

  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必须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要求,抓住重点、精准发力,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正因如此,《实施意见》提出,在革命老区开展振兴发展试点示范,支持巴中、阆中等地在全省率先探索振兴发展新模式,打造一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县,以此带动全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实施意见》还有多项改革创新举措,诸如支持在革命老区积极推广页岩气开发利益共享机制,探索推进天然气开发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在集中安置点创设“致富车间”“就业帮扶车间”等就业载体等,此等举措指向非常明确,就是要走出一条新时代四川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新路。

  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关键在党的各级组织,关键在党的各级干部。全省上下要深刻铭记革命老区的历史贡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扬优势、固根基、补短板、强动力,全面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着力解决突出民生问题,着力打造红色品牌,着力擦亮绿色发展底色,着力增强发展支撑力,着力壮大特色产业,在强化开放引领、加强生态保护、提升基础能力、建好人才队伍、增进人民福祉等方面下真功夫、硬功夫,使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之路越走越宽广,推动革命老区与全国全省一道朝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大步迈进,让革命老区在振兴发展中幸福飞扬。(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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