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钱让工人自购安全帽”不合法理

http://www.scol.com.cn(2021-7-6 8:27:0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胡建兵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安全帽是工矿企业和建筑单位劳动者的必备劳保用品,能对人的头部在受坠落物及其他特定因素引起的伤害时起防护、减震作用,可谓是工人头顶的“生命屏障”。然而,记者采访发现,市场售价不到15元的安全帽,工地宁愿给20元补贴,让工人自行购买。(7月5日《工人日报》)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为了保护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发给劳动者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安全帽”是施工单位必须为员工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

  依照安全生产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工矿企业和建筑企业应该根据具体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不同需要,应供给工人的防护用品主要包括工作服、工作帽、围裙、口罩、手套、护腿、防毒面具、防护眼镜、防护药膏、防寒用品、防晒防雨的用品等等。我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卫生安全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等。”据此,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卫生安全保护的权利,是应该的。因此,工矿企业和建筑单位劳动者必须给职工发放安全帽等必备劳保用品。

  既然安全帽是工矿企业和建筑企业依法给员工配备的劳护用品,那就必须由企业采购后分发给每个员工。但有的企业却宁愿多出钱却不帮员工集中采购,而是由职工拿到钱后自己去购买。表面上尽到了责任,实际上是一种“甩锅”行为。因为,员工拿到了钱之后,买的“安全帽”是否符合标准,是否真正安全就说不清了,无法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一旦安全帽质量不过关,出了问题,可以说已经把安全帽的钱给了员工,员工自己购买的安全帽质量不过关,是员工自己的问题,与企业无关,以此想规避风险。

  企业之所以宁愿多出钱却不帮员工集中采购安全帽,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安全帽质量问题比较严重。当下,还没有严格的安全帽生产标准,加上有关部门检测不严格,从而使当下市场上安全帽鱼龙混杂,甚至一些“三无产品”安全帽充斥市场。这些头盔虽然价格便宜,但是防护性能堪忧,严重影响着佩戴者的安全。如果企业集中采购后分发给员工,一旦有安全质量问题,企业就要承担责任。安全帽补贴背后是企业不敢担、不愿担的安全责任。

  企业宁愿多出钱却不帮员工集中采购安全帽,不合法理,一旦员工因安全帽出现安全问题,这个锅甩不了。根据《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工地发钱让工人自行购买安全帽,不仅“甩不开”肩上的安全生产责任,反而把自己推向了法律的红线。企业都担不起的安全责任,普通工人更无法担得起?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让企业敢为职工集体采购安全帽,必须使安全帽生产有严格的“国家标准”,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严防那些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头盔进入市场,让企业能安心地采购安全帽。(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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