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点贴罚单”合法但缺少人性化

http://www.scol.com.cn(2021-7-18 9:55:1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胡建兵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五星国际城小区附近,交警晚上十点还贴罚单引发附近居民不满。针对此事,交警部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交通法里也没有规定晚上不能贴条”。(7月17日齐鲁网)

  不可否认,《交通法》确实没有规定晚上不能贴罚单,不管是白天或者是黑夜,交警确实是可以对交通违法行为贴罚单的。通常情况下,大多数交警是在白天上班时间对各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交通执法,晚上,除非有特殊情况才去查处。实事求是地讲,由于警察在晚上不会出来贴罚单,所以一些司机会在一些地方对车辆乱停乱放,特别是在一些小区,由于车位紧张,有的居民就把车辆停在小区附近的路旁,反正第二天早上开走时,交警还没上班,不会被贴罚单。

  晚上路上的车辆较少,就算一些居民把车辆停在小区附近的道路旁,对交通不会有多大影响,反而可以较好地解决了小区停车位紧缺、居民停车难的问题。就算居民在小区周边附近的道路旁停车,影响了交通,交警部门最迫切要做的不是贴罚单,而是应该给小区找到更合适的停车场所,应该深入小区向居民宣传如何依法依规停车,而不是在半夜三更在居民车辆上贴罚单。

  这几年,许多地方的交警部门执法越来越人性化。如有的地方推出“首违不罚”机制,有的地方用学习交规替代罚款和扣分等,经批评教育,当事人自愿签署承诺书及时纠正后不会受处罚。而吉林市丰满区交警部门“晚上十点还贴罚单”与那些“首违不罚”的人性化执法相比,显得太没有人性化,引发小区周边居民不满是很自然的事。

  其实,处罚并不是执法部门查处交通违法违规的唯一目的,人性化执法的关键还是希望能够提高广大交通行为人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近年来,一些地方交警部门为了获得更多的罚款收入,通过滥设乱设“电子眼”抓拍交通违法行为,存在设置地点不合理、不公开,监控设备不合格、不达标,记录违法信息不规范、不告知的现象。一些地方通过“天量罚单”增加行政收入。如:北方某山区县一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才1亿多元,但当地交通违章罚款一年竟“创收”了3000多万元,占到了年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  

  现在,“执法经济”思维尚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存在,尽管很多地方政府都在强调对罚没收入是“收支两条线”,但实际上都不同程度存在“按比例返还”的潜规则,罚没收入越多,返还越多。有的地方为激励交警能罚到更多的款,除给交警队和交警下达罚款指标外,还对罚款有提成和奖励。许多地方的交警为了多拿提成和奖金,不顾实际,按上限进行罚款,有的甚至故意设置不符合实际的限速、禁停等标志,种种隐蔽摄像头和“速度陷阱”,让司机无意中“中计”,借交通执法之名行罚款之实,交通执法权成了交警部门获利的工具。试想,交警如果不考虑自己的利益,谁愿意深更半夜不睡觉去执法呢?

  因此,吉林市丰满区交警部门应该转变观念,不应该为了罚款而罚款,更不再为了罚款而执法,不再让执法理念走偏,而是应该多站在民众的角度去考虑,多为民众着想,拿出更多的措施解决民众停车难的问题,更加彰显其执法的人性化。(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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