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接种新冠疫苗“限行”涉嫌歧视

http://www.scol.com.cn(2021-7-14 8:16:1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丁家发
作者:丁家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日前江西崇仁县、江西定南县、江西安远县、浙江丽水、宁波宁海等相继发布告知书没接种新冠疫苗将影响出行。以上地方几乎不约而同规定: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有禁忌接种证明和18周岁以下人员除外)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校外培训机构)、图书馆、博物馆、监所等重点场所。(7月13日澎湃新闻)

  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存在感染和携带新冠病毒风险。不可否认,江西崇仁县、浙江丽水等地方政府相继对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限行”,确实有利于区域疫情防控工作。但此举与国家自愿接种的原则相违背,不仅有变相强制接种之嫌疑,还涉嫌歧视未接种疫苗人员,给民众的出行带来不便,显然偏离了方向。

  目前,新冠疫情防控依然十分严峻,接种疫苗是最有效的防控措施。全民接种疫苗,尽快形成免疫屏障,是利国利民好事,政府部门宣传发动群众“应接尽接”地接种新冠疫苗,当然无可厚非。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免费疫苗接种坚持自愿、知情等原则。也就是说,民众可以选择接种疫苗,也可以选择不接种。而且,权威专家也用科普知识解答了哪些人不建议接种疫苗,比如高血压、易过敏体质等人群,就不宜接种疫苗。尽管为了预防感染新冠病毒,许多民众踊跃接种新冠疫苗,但由于种种原因,各地仍有数量相当大的一部分人,没有接种新冠疫苗。

  根据一些地方政府发布的告知书,有禁忌接种证明和18周岁以下人员除外,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校外培训机构)、图书馆、博物馆、监所等重点场所。此举严重影响了一部分民众的生活和工作,为了进入以上“限行”的场所,要么随身携带禁忌接种证明,要么出示接种新冠疫苗凭证,未接种新冠疫苗将被拒之门外。可见,此举有变相强制接种的嫌疑,一部分本来没有打算接种疫苗的民众,就有可能被迫去接种新冠疫苗。事实上,未接种新冠疫苗者出示合格的“健康码”,相对是安全的;而接种了新冠疫苗,也不能百分百保证就没有感染和携带新冠病毒。因此,对未接种新冠疫苗“限行”,就是一种赤裸裸的歧视。

  疫情防控当然是好事,但采取的防控措施,千万不能给民众添堵。接种新冠疫苗,必须尊重民众的选择权。对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限行”,属于简单粗暴的行政乱作为,容易造成民众的反感心理,也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声誉和公信力。因此,有必要对未接种新冠疫苗“限行”举措进行纠偏。一方面,对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要区别对待,不管是禁忌接种者,还是“应接未接”者,只要能够出示证明身体健康的合格“健康码”,并做好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就应该“放行”,让其进入上述的重点场所;另一方面,对已经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如果近期曾经到过一些高风险地区,也要防患于未然,对其进行“限行”。这样,从实际情况出发,才是正确的疫情防控方式。

  笔者认为,政府部门必须规范行政行为,不要强制和粗暴干预新冠疫苗接种,不能损害民众的合法利益。期待未接种疫苗“限行”之举,能够尽快予以纠偏。(丁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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