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给违法驾驶人员成为“违法大王”的机会

http://www.scol.com.cn(2021-7-5 8:46:1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胡海军
作者:胡海军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浙江东阳市交警查获一辆车有177次违法未处理记录、累积记分656分、罚款金额高达21500元。为尽快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东阳交警大队指令城区二中队对该车进行查扣,等待车主进行处理(2021年07月04日《北京青年报》)。

  类似该驾驶员这样的交通“违法大王”。其实并不少见。此前,湖北黄石曾有一辆奥迪车3年多未年检,还有多达271条的违法记录,记分达916分,罚款累计34850元。广东潮州一辆两轮机动摩托车闯红灯次数达458次,被记分2748分,车主被罚款91600元。一辆川A牌照的车辆有666分交通扣分没处理,罚款达42100元……网上一搜,“违法大王”比比皆是。“违法大王”的记录频繁被刷新。“违法大王”背后都还有“王中王”。这些交通”违法大王“,都具有违法次数多,违法时间长,主观故意成分多的特点。

  每一次的交通违法行为,其实就是一个交通安全的隐患。这些人长期违法驾驶,出现安全事故是早晚的事。特别是这些人,明知违法,还知法犯法,执意违法,已经危及公共安全,性质极其恶劣。人们不禁要问:“违法大王”们的态度何以如此嚣张?

  看看以往对于”违法大王“的处理,我们可以找到答案。有的地方选择了曝光,有的地方催促当事人接受处理,有的查扣车辆、驾照并处于罚款。很多人只要交了罚款,驾照还可以重考,车还可以继续开。这些处罚只是隔靴搔痒,不能触及要害,让其感到疼。因此,法律能否对于这些恶意违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人,开出类似网友们所提出的“纳入征信记录,或者“终身禁驾”的处罚呢?

  长期频繁违法却得不到处罚,是这些人肆意妄为的原因,同时也反映出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如果交管部门主动作为,及时扣留证件,他们怎么可能有累积记分“656分”、“916分”、“2748分”、“666分”的机会呢?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了安全,交通安全怎么抓就不为过。对于层出不穷的”违法大王“,我们必须”零容忍“、“出重拳”。要知道,对他们的宽容,就是对人民群众的冷漠,对人民生命财产的不负责。一方面,我们的法律要划红线,让违法者不敢触碰。另一方面,交管部门要加强管理,严格执法,不给他们成为”违法大王“的机会。(胡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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