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动力关键在“全面”

http://www.scol.com.cn(2021-6-21 9:27:00)  四川在线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方蔚林
作者:方蔚林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二十年来,全球科技创新进入空前密集活跃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其中,抓住“谁来创新”以及“如何激发创新动力”这两点,就算是抓住了科技创新的牛鼻子。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提出,以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关键,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动力。激发创新主体的活力动力,关键点还在“全面”上。

  创新主体要“全面”

  一枝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对一个地区来说,创新主体一定要多元多量多层次。创新主体多了,才会形成健康有序的创新生态,并最终出现创新之花处处开放的大好局面。

  从科技创新的一般规律看,创新主体主要有三个,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教育发展水平决定一个地区的科技发展水平,在整个教育体系中,高校一方面是科技创新的前沿阵地,同时也是新时代创新大潮的“引领者”和创新人才的“孵化器”。所以,凡是那些国家高等院校的重镇,往往也是科技创新的活跃之地。科研院所在科技创新的实践中扮演另外一个重要角色。一般来说,和高校和企业的科技创新相比,科研院所承担的创新任务往往和一个地方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有关,科研院所承担的创新功能往往表现为高校和企业之间的一个科技创新“过渡”形态。企业是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重要力量,企业往往扮演科技创新的“出题者”和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的“终结者”角色。从创新主体功能的角度论之,所谓“多元”,一是创新主体数量之多,另外一层含义则是创新主体之间功能匹配、协作全面之意。在创新主体之外,政府也不能缺位。作为中东地区唯一的发达国家,号称“中东硅谷”的以色列在创新方面尤其在科技创新方面的综合实力一直处于世界前列,其科技创新对国家的贡献率达90%以上。究其原因,除了创新主体多元多量之外,以色列政府在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方面也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科技创新健康、有序、持续的发展,需要政府在政策层面,在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创新企业之间扮好“协调人”“支持者”和“鼓励者”的角色。

  科技创新改革要“全面”

  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动力,根本靠改革。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一个系统工程,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相互交织、相互支撑,改革只在一个环节或几个环节搞是不够的,必须全面部署,并坚定不移推进。

  所以,我们不能只是盯着创新的“果实”,应当花更大的力气,采取更多的措施夯实创新“果实”所依赖的基础工作。这些工作,有的是有形的基础设施,比如创新主体培育、创新基础提升、创新资源配置、创新环境优化等,但更重要的是那些对科技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无形的制度重构和设计。改革要全面的一个重要指向,就在于那些虽然无形但其影响却又无处不在的基础性制度。从根本上激发创新主体的活力动力,就要有一套完备、科学、系统的制度让对科技创新成果有贡献的主体,根据自己的贡献率,分享相应的价值回报。四川拥有四川大学、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长虹集团等一大批高校、院所和创新型企业,聚集了一大批科技人员。如何调动这些高校、院所、企业以及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一直是科技体制改革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四川省率先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由于改革充分尊重了科技创新主体的核心利益,极大地激发了科研人员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积极性,被誉为科技领域的“小岗村”实验。类似的例子给人的启示很多。相反,如果相关的基础性制度建立不起来,比如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落地难,创新主体活力动力就很难被调动起来。在相关制度缺位的情况下,即使有了科技创新成果,也容易出现“墙内开花墙外香”的现象。

  创新过程要“全面”

  创新最忌单打独斗。创新是大事,不是“个人英雄主义”表现的地方,需要合作、配合、协力、共进。创新的这种“全面”可以说意义重大。创新活动本身就是复杂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很难靠一己之力就能顺利完成。在一个人的国度里搞出来的创新,其应用场景也自然不会多。有很多科技成果不能落地,市场变现难度大,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这些科技创新成果多是分散式创新得来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如果各搞一摊,其科技成果应用前景往往不会让人太乐观。

  创新过程要“全面”,就要更加注重协同创新,大力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切实提高协同创新的质量和效率。首先要遵循创新规律,完善协同创新体系。应加强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产业化的统筹衔接,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高校和科研机构为支撑、军民深度融合、产学研用相互促进的协同创新体系。另外,应该充分重视创新联合体对科技创新的积极推动作用。所谓创新联合体,是指在政府鼓励下,企业与大学、科研院所联合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创新联盟,共建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和技术中心,创新体内部由协议各方认可的章程和制度来约束各参与方的行为。创新联合体能够为企业进行跨界合作、创新生产模式提供新知识,有利于提升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实践表明,关键核心技术都是复杂综合性技术,其研发突破非单一创新主体能够承担与完成,组建创新联合体是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有效组织形式。(作者系南京大学教授、以色列巴伊兰大学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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