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ol.com.cn(2021-6-7 9:38:34) 四川在线 编辑:盛飞
羌族是我国最古老的族群之一,历史上活动区域广袤,多次大规模迁徙,与其他族群互动、交融。羌族石刻从汉至民国绵延不断,较为完整地展示了羌族历史与文化,对于羌族历史文化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成果名称 羌族石刻文献集成 作者名片 曾晓梅 阿坝师范学院图书馆研究馆员 吴明冉 阿坝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讲师 成果价值 ●首次系统整理、考释、研究羌族汉文石刻,是一部具有通史意义的羌族石刻文献,也是羌族历史文化研究的基本史料,弥补了羌族历史文献不足的缺憾 ●记录羌族政治、经济、军事、羌人组织、社会结构、姓氏名号、世系谱牒、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广泛领域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展现羌族异彩纷呈的民族文化遗产 ●勾画古羌人的地域分布、族群种号、迁徙流动、民族融合的历史面貌,追寻羌族发展史、民族迁移史、民族融合史、民族关系史,展示羌族与各民族共同书写的历史 ●发掘、阐释羌族石刻中的文化信息,揭开“云朵上的民族”的神秘面纱 石刻之考 另一个角度的民族史志 ●如果说丰富的民间口头传唱形式以有声的途径传播着古老而深厚的羌族文明,而保存于民间的实物可以说是以无声的方式讲述着历代羌族儿女的生命历程 ●过去人们对羌族石刻材料重视不够,没有进行过全面、系统的整理和研究,其价值没有充分显示出来。专题整理这批文献,可以弥补羌族历史文献的不足,为其后的研究拓展出广阔的空间 羌族是中国历史上最古老的民族之一,有自己的民族语言,并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种方言,但却一直没有创制属于自己的民族文字(西夏文除外)。悠久的羌族历史和灿烂的羌族文化主要通过实物、传统节日和舞蹈以及其他多种多样的民间口头传唱形式(包括羌族的诗歌、音乐)流传下来,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通过羌文化的传承人释比而传承下来的释比文化。 如果说丰富的民间口头传唱形式以有声的途径传播着古老而深厚的羌族文明,而那保存于民间的实物则可以说是以无声的方式讲述着历代羌族儿女的生命历程。羌族石刻记载的内容丰富,为从事羌族历史文化研究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资料,为了解羌族人口迁移、族群聚居和生活状态等弥补了难得的信息。 羌族石刻资料包括墓碑、赞颂碑、祠庙碑、墓志铭、买地券、造像记、公告碑、契约碑、告示碑、公约碑、宗族谱牒碑等,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羌人组织、社会结构、古代地理、民族融合、人口迁移、姓氏名号、世系谱牒、风俗习惯、思想意识、道德观念、宗教信仰等广泛领域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很多材料都是其他文献所没有记载的,如东汉《樊敏碑》记录皈依五斗米道的青衣羌起兵响应张角黄巾起义,反映了五斗米道在四川的传播和影响,不仅保存了羌族人民积极参与当时社会变革活动的宝贵资料,同时说明了该时期青衣羌宗教信仰发生变化,结合其他史料可知,北方羌族宗教信仰出现适应性的调整在十六国时期,特别是后秦姚兴提倡佛教,迎鸠摩罗什入境,大译佛经,事佛者渐多。北魏《姚伯多兄弟造像碑》等,揭示羌族信仰佛道。南朝《释玄嵩造像记》记录了四川省现存纪年最早、保存较为完整的佛教造像,表明岷江上游地区羌族接受佛教信仰至迟在南齐。从南朝士大夫中流行的“褒衣博带式”服装,到《释玄嵩造像记》“褒衣博带式”造像,再到云冈、龙门石窟中的“褒衣博带式”袈裟,后者显然受到南朝的巨大影响。《释玄嵩造像记》因此被学界视为“褒衣博带式”造像研究的最早范例。 唐宋党项石刻,有唐《拓拔守寂墓志》、五代《李仁宝妻破丑氏墓志》等,北宋《折可适墓志》《折惟忠妾李夫人墓志》等。关于拓拔李氏、折氏,一说鲜卑,一说党项,碑志揭示二氏世系、族源,及唐末、五代、北宋藩镇割据局面。 明《重修坝州堡碑》《松潘城崇祯十六年告示碑》,揭示了明王朝对羌族的军事管制。清《牟托巡检司碑》《小寨子袁姓墓碑》等,反映出清代偏居中国西南—四川西北岷江上游的羌族乡规习俗、氏族谱系等情况。 过去人们对羌族石刻材料重视不够,没有进行过全面、系统的整理和研究,其价值没有充分显示出来。专题整理这批文献资料,可以弥补羌族历史文献的不足,为其后的研究拓展出广阔的空间。 石刻之珍 正史之外的羌族事迹 ●羌族石刻属于一次性文献,其铭文一经上石,便不易更改,文献真实性强,具有较高的文献和史料价值 ●利用羌族石刻开展民族研究,用材料举证,让事实说话,补正传世文献典籍的误说与不足,丰富羌族历史文化研究 羌族大多分布在西部高原山区,在历代的正史中事迹并不多见,即使在传世典籍中偶有相关记载,但材料零星,不甚详细。因此,历代正史对羌族人民的事迹往往阙如。羌族石刻属于一次性文献,其铭文一经上石,便不易更改,文献真实性强,具有较高的文献和史料价值。比如,关于羌族的起源与兴衰、迁徙与定居,地域分布与地理环境风貌,割据势力、政权的建立与职官制度,生产生活方式与社会组织形态,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民族交往与融合,文化与教育等,都实时记录在羌族石刻文献中。利用羌族石刻开展民族研究,用材料举证,让事实说话,补正传世文献典籍的误说与不足,可以丰富羌族历史文化研究。 如《西海郡虎符》反映王莽篡汉、诱骗青海羌族等献地设立西海郡。两年后,庞恬、傅幡等羌族首领率众攻打西海,夺回故地。可见,“献”并非羌族共同心愿。故史乘用“诱”“耀”等字眼,描述王莽“为名”“讽旨”的政治动机和欺骗手法,证明了羌族儿女维护当时国家统一的壮举。又如十六国时期建立后秦的姚氏羌族,本烧当羌,东汉建武中元末,寇扰西州,被东汉名将杨虚侯马武击败,迁出塞外。后来有一支内徙,被安置在南安赤亭(今甘肃陇西之西),因此,又称“南安赤亭羌人”。及至永嘉之乱、晋室南渡,首领姚弋仲率领部众迁至榆眉(今陕西千阳县东),自此崛起。关于姚羌,《十六国春秋》《十六国春秋辑补》等有详略不同的记载,《册府元龟·僭伪部·姚系》等亦零星著录,且各书记述多不出《十六国春秋》范围。刘裕斩杀姚氏宗族子弟百余人后,余宗迁于江南,但此后姚氏羌族的去向、迁徙路线、政治与军事活动、社会生活,甚至婚配、生平事迹等均不清楚,史乘鲜有记载。羌族石刻资料中有北魏《姚尊造像记》《姚伯多兄弟造像碑》、隋《姚辩墓志》《姚太及妻袁氏墓志》、唐《姚孝宽墓志》《姚畅及妻陈氏墓志》《姚思忠墓志》及五代《姚嗣骈墓志》等一批姚羌碑志,将姚氏羌族活动时间推迟至五代,弥补这一缺憾,可补史乘之阙。 羌族石刻从汉至民国,绵延不绝,不曾断裂,为我们从通史的角度整体地认识、利用、研究这批珍贵资料提供了新视角、新材料。 石刻之义 佐证中华民族大融合 ●羌族的迁徙史、发展史,是中华民族融合史的一部分;古羌族发源于河湟地区,“少五谷,多禽兽,以射猎为事”,生活艰苦,随着人口增殖,不断向四周迁徙,向东、向南迁徙是主流 ●羌族石刻再次佐证一个不争的事实:在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民族融合是多元、多向流动的。羌族以宽阔的视野、大度的胸襟学习其他民族优秀文化的同时,也将坚韧不拔、和谐不战的本民族精神融入其他民族文化中,共同创造灿烂优秀的中华文化 羌族的迁徙史、发展史,是中华民族融合史的一部分。古羌族发源于河湟地区,“少五谷,多禽兽,以射猎为事”,生活艰苦。随着人口增殖,不断向四周迁徙,向东、向南迁徙是主流。河湟以东的山西、河湟以南的关陇地区,土地肥沃,气候温润,先进的畜牧和农耕经济,容易吸引羌族。从上古到春秋,羌族约有三次向东迁徙。汉代,大规模东移有6次。关中作为政治、经济、文化发达的地区,更是羌族南迁的首选。 十六国时期,匈奴、羯、氐、羌、鲜卑等少数民族政权的建立,特别是前秦、后秦政权,以及后凉、白兰羌等地方政权的建立,氐羌成为这些政权的核心,民族自信获得大大提升。隋唐时期,古羌族中较晚兴起的党项羌,在吐蕃不断蚕食下,陆续从甘、青、川三省毗连的高原草地,迁往陇右;“安史之乱”后,再徙往银州以北、夏州以东的沙漠地带(今鄂尔多斯高原南缘)。1038年,建立大夏国,从政治体制到军事、文教等方面,创造了优秀灿烂的文化。古羌族向西南迁徙,主要是沿着横断山脉岷江、涪江、大渡河、雅砻江等流域,散布开来。岷江、涪江上游,至今仍是羌族最大的聚居区。 羌族石刻的分布地,从新疆到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河南、河北、山西、四川、重庆等地,这片广阔的区域历史上就是羌族迁徙和聚居地。明代以前,石刻主要分布在北方;明代以后,则主要分布在四川的西北地区。元代西夏党项遗民石刻,由于无刻石地点著录,从碑铭文字看,碑志主的任职地有山东、安徽、江西、浙江、四川、湖广等,有些地方应该就是石刻分布地。 随着时代变迁,除四川岷江、涪江流域的汶川、理县、茂县、松潘、北川及陕西宁强、贵州铜仁石阡和江口等地区还有羌族,其他地区的羌族已融合于汉族等民族中。说到羌族融入其他民族中,可从最为常见的姓氏变化来了解。两晋南北朝至隋唐,羌族在陕西耀县、彬县、富平县、蒲城县、洛川县、白水县等地留下大量造像记。其中,题名有雷、井、王、姚、姜、彭等单姓,屈男(屈南)、夫蒙(不蒙)、昨和等复姓。羌汉交往,甚至杂处,必然受强势文化和汉语言文字的影响,复姓改单姓成为主流。于是,昨和氏变和氏、屈男氏变屈氏、夫蒙氏变蒙氏和马氏。 费孝通先生指出,在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羌族以“供应”为主,壮大了别的民族。其实,羌族在“供应”的同时,也接纳其他民族。如岷江上游《大埃咪张氏家谱碑》《佳山龙氏家谱碑》等石刻资料,特别是《佳山龙氏家谱碑》清晰地记载龙氏祖先从遂宁迁至灌邑、再到理县佳山村、融入羌民族的过程。羌族石刻再次佐证一个不争的事实:在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民族融合是多元、多向流动的。羌族以宽阔的视野、大度的胸襟学习其他民族优秀文化的同时,也将坚韧不拔、和谐不战的本民族精神融入其他民族文化中,共同创造灿烂优秀的中华文化。 延伸访谈 羌族石刻:传统农耕文化的资源库 ●梳理羌族石刻中的文化信息,可以发现,这些传统或者说是约定俗成,代代相传,已经融合进了当地人的生产生活习惯中,其中延续的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了农民的精神风貌,提高了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我们处在一个开放多元的文化格局中,为各民族之间相互学习提供了广阔舞台,也带来了经济生活的混融和风俗文化的认同,从传统文献、民族文献中挖掘、整理文化信息,可以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邓也 记者:羌族石刻对当地乡村建设有什么现实意义?曾晓梅:羌族石刻主要分布在乡村,其铭文承载着丰富的文化信息。梳理其中的文化信息,可以发现,这些传统或者说是约定俗成,代代相传,已经融合进了当地人的生产生活习惯中,其中延续的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了农民的精神风貌,提高了乡村社会文明程度。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而碑文从某方面来说,相当于是当地一个传统农耕文化的资源库。 以清代羌族石刻为例,根据内容和文体,可分为文告碑、规约碑、契约碑、纪灾碑、道路交通碑、界碑、族谱碑等。茂县《牟托巡检司碑》、汶川《小寺寨封山护林碑》、理县《婚俗禁令碑》等,记录各种土规、乡规民约,涉及治安、生产、征粮、纳税、婚丧、神事、山场分界、封山护林、羌民纠纷等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 其中,神树崇拜、封山护林,是羌族朴素的生态环境思想体现。羌区每片神树林中供奉象征诸神的白石,林内不准放牧、积肥、随意砍伐。如茂县道光《牛家山玉皇庙碑》记录树木被毁、村寨各户家道不顺、合族上庙立誓保护山林一事。光绪间,村民再立《牛家山护林碑》,守护神树林。林木茂盛,减少了陡峭高山峡谷的水土流失,山寨和村民得以平安,人畜兴旺,人与自然达成和谐、良性循环,也增强了羌族人民保护林木资源的积极性,由此产生、形成了相应的保护性习惯法规,为羌族普遍遵守。这种保护生态环境的思想意识、行动实践,与《遍请山神》《朝山》《祭神林》等羌族释比经典所传颂的宗教信仰一脉相承,代代相传。 记者:石刻研究中经常提到民族融合,请问怎样理解民族共融与共容? 曾晓梅:岷江上游羌藏汉小聚居大杂居,有着共同的政治经济生产生活,必然出现民族融合,带来风俗习惯的相互影响和变化。特别是明末清初改土归流,对藏羌推行与汉族相同的政治、经济、社会制度,如征收赋税、编查户口、兴办学校、实行科举等,有助于消除民族歧视,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融合。民国《汶川县志·风土》所称的“合番夷为一家,联中外为一体”,既是社会理想,也是社会发展的趋势。 羌族受汉文化影响,汉官在境内修建学宫、文昌祠等,大兴礼仪之风。最早可追溯到唐代。明清官员积极兴学办校,有力地促进羌区儒学教育的发展。当然,古代羌族教育资源是不平衡的,不然就不会有《非土著人民不得应试章程碑》(汶川),整治外籍人员冒籍应考之事。 近现代羌族家里一般供有“天地君亲师”神位,左右上角则分别写始祖神、山神、寨神、祖先名讳,并有释比作法。羌寨里既有羌族释比,也有道士、喇嘛。靠近藏族的羌区,如小黑水、小姓沟地区的羌族信奉喇嘛教,有“龙潭寺”。而信奉喇嘛教的嘉绒藏族,也如羌族一样普遍敬奉白石神,供白石于屋顶小塔上、敬奉山神。羌族民间至今流传着端公和道士、端公和喇嘛斗法的传说,其实就是道教、喇嘛教传入羌区后与羌族原始宗教信仰之间曾发生过激烈的摩擦、碰撞的事实,以及藏羌汉多元文化共融和谐发展的现实,即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我们处在一个开放多元的文化格局中,为各民族之间相互学习提供了广阔舞台,也带来了经济生活的混融和风俗文化的认同,从传统文献、民族文献中挖掘、整理文化信息,可以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记者:羌族石刻很多材料都是其他文献所没有记载的,有一部分是您亲手捶拓,是对调查和保护文物、保存民族文化遗产做的实事。 曾晓梅:羌族石刻的完成,得益于前人对历代石刻的搜集、著录、整理与研究,特别是马长寿《碑铭所见前秦至隋初的关中部族》、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校注》、吴钢《隋唐五代墓志汇编》等成果的采撷、利用尤多。各级文物工作者,也做了大量工作。如上世纪八十年代,汶川县文化馆汪友伦先生收集境内石刻,捶拓的拓片至今还收藏在汶川县文博馆。项目组成员阿坝州文管所所长陈学志研究员长期从事文博工作,对阿坝州石刻如数家珍。四川省图书馆前副馆长王嘉陵、巴蜀书社前首席编辑施维先生倾力筹划出版。羌族石刻就是靠这样一批批熟悉、热爱民族文化的专家学者、文化基层工作者才得以保存。 我们在岷江、涪江上游实地访碑,确实发现了一些新材料。如明正德十六年(1521)《重修坝州堡碑》,碑文反映了明末威州在董卜韩胡宣慰司、杂谷安抚司的侵夺下,州治三次迁徙的史实。理县水塘村上组的乾隆五十三年(1788)《水塘杨氏家谱碑》,记录六代杨氏羌族,除两代九人是杨姓外,其余的是羌族题名。该碑有助于我们解读汶川《龙溪火坟碑》《刘氏百代兴隆碑》的羌族题名,从而重新认识、发现、研究羌族房名改汉姓的原则、规律等。光绪二十二年(1896)《永定章程碑》收藏在三龙乡文化站长王国亨先生家中,碑文体现了羌村习惯法中公众共同参与、秉公执法的民主意识和执法程序,成为研究清末羌族法规真实可靠的材料,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羌族石刻从它诞生之日起,始终就在那里,静静等待我们去发现、去重新认识和研究。我们只是对调查和保护文物、保存民族文化遗产做了一点微不足道的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