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正当其时

http://www.scol.com.cn(2021-6-16 8:57:1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李红军
作者:李红军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6月15日,教育部宣布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经中央编委批准成立,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央视新闻6月15日)

  一个时期以来,校外教育培训乱象丛生,毫无边界,野蛮生长,严重地侵害了学生和家长的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教育部审时度势,果断地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对校外教育培训实施有效监管,可谓正当其时。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为了不让孩子“输在同一起跑线上”,很多家长萌生了给孩子“开小灶”的想法,旨在强化孩子的一专多能。为了迎合家长的这种“刚需”,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应运而生,犹如雨后春笋一个个冒出来。然而,有些校外培训其培训质量委实难以让人恭维,有的临时拼凑一些草台班子,经过短短几天培训就开始从事教学工作,这些培训教师没有多少知识储备,属于典型的“半瓶子醋”;有的校外培训要价不菲,一节课上百元,甚至几百元的都有,更有甚者一些校外培训机构竟然携款跑路,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规制校外培训行为已是刻不容缓。

  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正当其时,一方面,这是教育秩序走向正规的客观必然要求。有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校外教育培训乱象丛生,已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如果任其野蛮生长势必会成为社会之害;另一方面,也是对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校外培训作为教育的一部分,必须依法纳入法制化轨道,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进行,校外培训教育关涉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我们要培养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就必须对校外培训机构依法进行规制。

  学高为师,德高为范。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地方,理当成为道德示范高地,校外培训教师作为教育辅助构成部分,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某种程度上讲起着一种示范作用。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只有着力营造一种风清气正的校园培训氛围,学生们才会受到好的教化与影响,从而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次教育部果断地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顺民心,合民意,契合了时代发展需要,这样的制度善意值得期许。(李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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