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执行任务闯红灯负全责,救护车也不能“任性”

http://www.scol.com.cn(2021-6-21 8:34:2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丁家发
作者:丁家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河南三门峡,一辆救护车闯红灯经过十字路口时,与侧面行驶而来的一辆SUV相撞。交警部门表示,当时救护车闯红灯且并未执行紧急任务,不享有优先通行权,因此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救护车负全责。(6月20日《河南法制报》)

  在许多人认知中,救护车享有优先通行权,不仅上路可以“任性”闯红灯,其他车辆还应当及时避让。在河南三门峡这起交通事故中,一辆救护车闯红灯与一辆SUV相撞,交警部门认定救护车未执行紧急任务,需负事故全部责任,则彰显了法治的公平正义,也警示救护车等急救车辆必须厘清通行优先权的边界,别再“任性”而行。

  毋庸置疑,救护车在救人送医的紧急时刻,时间就是生命,其他车辆需要避让,还可以不受交通信号灯约束一路闯红灯,从而达到快速通行的目的。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也就是说,救护车等急救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享有法律赋予的优先通行权,闯红灯即便发生交通事故,也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然而,一些救护车等急救车辆,却滥用优先通行权,管它是不是执行紧急任务,只要上路就拉响警报器,一路上“任性”地闯红灯,其他车辆无法知晓内情,便纷纷避让。而救护车等“任性”闯红灯,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交警部门不仔细调查、核实救护车等是否正在执行紧急任务,而是听信一面之词就对其免责,让救护车等蒙混过关,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救护车等急救车辆“任性”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也对事故另一方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

  这起交通事故中,交警部门认定,当时救护车闯红灯且并未执行紧急任务,不享有优先通行权,救护车需要负全责。这既是对救护车滥用优先通行权的“棒喝”,让其为“任性”交通违法行为付出代价,也维护了事故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治的公平正义。对三门峡交警秉公执法和公正的“裁判”,值得点赞。而实质上,救护车等急救车辆在未执行紧急任务时,与普通车辆无异,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就算有救援等紧急任务,也应该在保证交通安全的情况下优先行驶。这样,才能保障交通安全,维护正常交通秩序,否则,就有可能“欲速则不达”,引发不必要的交通事故。

  总而言之,救护车等急救车辆驾驶人,一定要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必须厘清优先通行权的边界,并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正确行使优先通行权,以避免类似负全责的交通事故重演。(丁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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