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ol.com.cn(2021-6-17 8:50:3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随着国家“生育三孩”政策的推出,但从当下的情况来看,年轻夫妇生育三孩的意愿不高。要提高年轻夫妇生育三孩的积极性,关键是要从根本上保障女性就业、产假合法权益,加大对损害女性就业权益企业的经济和行政处罚。同时,要延长“育儿假”时间,实施“夫妻共用育儿假”等。 探索开展“育儿假”试点,这是对妇女的绝对尊重。现在,在一些地方,还习惯于“男主外、女主内”,很多人认为带小孩就是女同志的事,男人只要把工作做好,能挣回来就行。实际上,带孩子不仅仅是女性的事,而是全家人的事,特别是老公,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特别是0至3岁的幼儿,处于萌芽状态,如果孩子的父母在身边一起照顾孩子,就会让孩子充分享受完整的母爱和父爱,这会为孩子的身心成长奠定良好的基础。 因此,各地在试点“育儿假”的同时,既要给女性更多的“育儿假”时间,同时也要有夫妻“共同育儿假”,为男性帮女性分担养育儿女责任提供机会。有条件的地方在原有“陪产假”的基础上,增加夫妻“共同育儿假”,如果能实施,这是对育龄妇女的一种间接支持和关爱,更好地保护了妇女权益,减轻女性的育儿责任。在夫妻育儿方面起到了“平权”“平责”的作用。可以让男同胞在“共同育儿假”期间,与妻子一起承担养儿责任的同时,在共同育儿的过程中,增加夫妻之间的感情,也让男同胞更深地体会育儿的不易,更加疼爱家人。 孩子出生,父母尽心照顾,这是天理人伦。但养育孩子不只是家庭责任,更是社会责任。因此,各地要给生育孩子的女性有“育儿假”的同时,要推出“共同育儿假”等。表面上看,这会让企业增加一些用人成本,也许会耽误一时的工作,但从长远来看,无论对企业、家庭,都是促进社会和家庭和谐都是一件大好事。其不仅体现出社会对妇女送去了更多的尊重和关爱,也体现了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无论何种方式的“育儿假”,关键是拿出配套措施使其落实到位。之前,宁夏、福建、辽宁等多个省市出台了“育儿假”“陪产假”等,但由于是地方性法规,没有强制性措施,要求用人单位为政策出资买单,不但不能提高用人单位的配合的积极性和执行效率,而且在实施的过程中阻力不小,真正落实的没有几个。许多工人都不知道有这个“育儿假”。因此,各地要通过试点,在社会上形成一定氛围,提高企业和民众对育儿假的认可度、接受度。同时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完善。要考虑用人单位的权利,通过给予适当的补助或者减税降费等,对于执行育儿假政策比较到位的企业,以生育保险减半征收等方式,为企业分担压力。让用人单位在实施“育儿假”中不吃太多的亏,提高企业推行“育儿假”的积极性。另外,“育儿假”在试点后,应成为制度性规定,将其上升到法律层面,从而促使企业依法落实。(胡建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