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成本辞退里可怕的“强强联手”

http://www.scol.com.cn(2021-5-14 8:22:5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张楠之
作者:张楠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以‘如何低成本做好员工辞退管理’为主题的知识分享会。”近日,一篇由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发布的文章引起舆论关注。5月13日,恒都国际律师集团北京公司前台一位工作人员证实了这一分享会的存在,并称“我们现在也在调查”。

  就辞退员工这件事而言,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说,是“辞退员工”,从劳动者的角度来说则是“被单位辞退”,虽然是同一件事,但因为视角不同,涉及的利益主体不同,诉求自然也存在很大差别。

  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是绝大多数单位和个人作出某种行为时遵循的基本原则。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追求的是如何将辞退成本降至最低;劳动者“被单位辞退”,追求的则是如何将自己的损失降至最低,或是如何从用人单位那里获得尽可能多的补偿。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只要没有超出法律划定的界限,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并无不妥。由于过程中涉及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辞退”或“被辞退”过程中寻求法律的帮助,在合法的范围内为自己争取更大的利益或将损失降至最低,也是一个理性人正常且自然的选择。

  从这个角度来看,律师事务所向用人单位分享“如何低成本做好员工辞退管理”的知识,或者用人单位认真、深入地学习“如何低成本做好员工辞退管理”,也没什么不妥。可是,为什么这件事会引发舆论关注,并且引来众多质疑的声音呢?

  这与劳动市场当下用人的大环境有着莫大的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关系,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但在实际上,整体上却呈现出“资强劳弱”的特点,即用人单位往往处于绝对的强势地位,而劳动者面对用人单位对其权益的侵害却往往对抗乏力。不仅如此,由于寻求法律帮助和诉讼需要一定的财力支持,相对而言,用人单位也更容易购买到并调动其优势的法律资源,在这方面,劳动者仍然处于相对弱势地位。

  明了于此,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律师事务所向用人单位分享“如何低成本做好员工辞退管理”的知识会招来舆论批评了。很多时候,所谓的“辞退管理”,不是当辞退行为发生时为用人单位争取最大利益或最小损失,而是用人单位在动了辞退某个员工的念头时,即做好谋篇布局主导劳资关系的走向,让员工入“局”而不知“局”,直到触发辞退事件,乖乖地卷铺盖走人。

  所以,在普通劳动者看来,这就是一个拥有资金优势的强者与一个拥有法律知识、诉讼技巧优势的强者,在联手对抗原本就处于弱势地位的弱者,而且已经磨刀霍霍开始做“局”了——磨得大张旗鼓,没有丝毫的心理负担。

  可是,不知道这家律所的律师们还记不记得《律师法》第二条有这么一条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拿人钱财,为人消灾”,用人单位付了钱,你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这没有问题,但别忘了,这一切最终的目的应该是让社会的公平正义得到更好地维护,而非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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