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明码标价”当成管理失职的借口

http://www.scol.com.cn(2021-5-7 14:42:0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苑广阔
作者:苑广阔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一则视频引发关注。发布视频的网友颇为委屈地表示,他去温州洞头半屏山旅游景点时,发现这里的店家收费都非常不合理。如果去这些店家吃饭,即使一张桌子都要另外收费100元;一张塑料凳,他们坐一下,要收取10元费用。(5月7日澎湃新闻)

  去饭店吃饭,如果店家告诉你他们的桌子和椅子是另外收费的,相信绝大多数客人会扭头就走。所以当这名游客曝光温州洞头半屏山旅游景点内的店家吃饭要另外收取桌椅钱后,很快引发了网友关注的兴趣。不过这仅是网友的一家之言,不能偏听偏信。

  很快,当地政府部门就对网友的吐槽出面进行了解释,按照当地政府的说法,韭菜岙沙滩服务中心设有小吃区、烧烤区、租赁服务区,三个区域分属不同经营主体。其中,租赁服务区提供桌椅等租赁服务,租赁收费已有明码标价。沙滩入口处设有所有服务项目价目表,明示桌椅租赁费用为桌子100元/张,椅子10元/张,一次性收取费用,使用时段为上午9时至下午6时。但在实际租赁过程中,每张桌子标配6张椅子,如需增加椅子每张另收10元。

  这样的解释听上去好像合情合理,是游客冤枉了商家,但是再仔细想想,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既然该景区的服务中心设有小吃区、烧烤区,为什么不能由这些经营小吃和烧烤的商家提供桌椅,供消费者使用,而非要“多此一举”,又弄出一个租赁区来租赁桌椅呢?这样一来,不等于是向前来旅游观光的游客收取两份钱吗?和我们之前所说的去饭店吃饭要收桌子钱,椅子钱,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当地政府在对网络爆料进行回应时,又祭出了“明码标价”的理由,好像只要商家对商品和服务进行了“明码标价”,那么发生任何消费纠纷,都是消费者的责任,商家就没有任何责任一样。明码标价值得鼓励,但是并非明码标价了就没有问题了,国内一些偏远景区景点的经营者,往往带有某种区域垄断性,他们对自己所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不但背离了市场规律,而且也背离了公平合理的原则,这时候的“明码标价”往往成了“高价”“暴利”的遮羞布。

  就像温州的洞头半屏山景区,政府只看到了商家的明码标价,却没有看到小吃店、烧烤店不向消费的游客提供桌椅的不合理。而这样的不合理,恰恰是需要政府有所作为,采取措施予以推动解决的。尽管也有网友表示,国内很多海边景点,也有出租桌椅的服务,但这不是一回事,因为这些地方是单纯出租桌椅,而附近的饭店、小吃店、烧烤摊,都会提供供游客吃东西的桌子或椅子,而不是把两者分开进行经营。

  你卖小吃烧烤,我出租供游客坐着吃小吃烧烤的桌椅,一份钱成了两份钱,算盘打得很精明,却可能赢得了现实利益,却失去了人心,未必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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