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外逃咬死人,将其击毙是被迫无奈

http://www.scol.com.cn(2021-5-27 9:32:0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胡建兵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5月25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上集镇丹江孔雀谷发生一起饲养员喂养老虎时被咬伤、两只老虎跑出铁笼的突发事件。饲养员贾某某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出笼的两只老虎经过多次诱捕未果,随后被击毙。(5月26日北京日报网)

  对于这两只老虎被击毙,许多网民质疑,“为什么要击毙,不是有麻醉枪吗?”众所周知,在我国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除非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才不负刑事责任。这两只老虎是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有关人员将其击毙,确实有点遗憾,但也是被迫无奈。

  这两只老虎咬死饲养员出笼外逃后,淅川县公安局、县林业局有关部门第一时间紧急请求麻醉枪支援,与此同时,抓捕人员想出各种办法来诱捕老虎。由于老虎与其他动物有点不一样,异常凶猛,有关人员不能近距离靠近老虎,所以无法用吹管麻醉枪。只能用麻醉药喂公鸡作诱饵,但多次诱捕均未果。之后抓捕人员又从方城县请来专业的驯兽师,但其也仅有嘴吹麻醉针的办法,且在5米内才有效,担心驯兽师人身安全,抓捕人员放弃了此办法。

  在从外地紧急调运麻醉枪过程中,老虎已变得十分狂躁,表现出明显攻击人的倾向,对抓捕人员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事发地距离县城很近,孔雀谷后面山高林密,当时天空正在下雨,能见度很低,一旦老虎跑到山林里,将大大增加抓捕难度。老虎一旦跑到居民区或县城,后果更是不堪设想。在此紧急情况下,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经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得到批准后,决定击毙老虎。

  从这些情节来看,有关部门人员将这两只老虎击毙是合乎法理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国家保护动物,应该有一定的程序。处置人员在击毙老虎前,已采取了多种措施,也履行了请示程序。这种做法符合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的有关规定。

  但此事也给有关部门上了一课,暴露了一些地方在动物安全管理方面仍有隐患。不管是饲养单位还是饲养员都要加强专业化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在饲养猛兽的场所,猛兽饲养笼舍均设有隔间,以保障喂食、打扫时做到人兽隔离,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饲养员也有一系列管理规范,他们平时也要熟悉应急预案、接受日常演练、定期培训等。试想,如果防范措施到位,怎么会发生老虎出笼伤人的事情呢?如果这个单位有严密的紧急预案,譬如在单位内配有麻醉枪等,那就会及时对老虎进行处置,不会等到老虎跑到外面去了,才发动多个部门的人员进行处置,后果也就不会发生。

  用生命换来的教训太沉重,希望各地都能从这些不幸事件中吸取教训,有关部门要加强这些养殖动物的单位的管理,多设几道防护栏,加强人员的培训,制定严密的预案,防止这种恶性事故的发生,在保护民众生命安全的同时,也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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