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电梯亡人事件”需要落实责任主体

http://www.scol.com.cn(2021-5-8 14:10:0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胡建兵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福建福州一小区电梯故障,一名13岁男孩在自救过程中坠落身亡。据媒体报道,监控录像显示:男孩按二层按钮,电梯却上升至6层和7层之间,孩子先后拍打电梯门,按“紧急通话”按钮求助未得到回应。男孩在电梯内进行自救,用长柄雨伞撬开轿厢门和6层电梯门。18时34分许,男孩从不到半米高的空间,钻出轿厢,随后发生意外。(5月8日中国新闻网)

  今年3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2020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的电梯数量达到786.55万台,全年电梯死亡人数为19人。这些事故的原因包括,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设备缺陷或安全部件失效或保护装置失灵,应急救援(自救)不当,安全管理、维护保养不到位等等,本案中,这位男孩在电梯中被困后,在拍打电梯门,按“紧急通话”按钮求助未得到回应的情况下,只得采取自救措施,用长柄雨伞撬开轿厢门和6层电梯门,钻出轿厢,随后发生意外。这说明,有关部门没有认真落实责任主体,对有人在电梯内被困后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没有认真普及。

  城市建设速度的加快,人居环境的改善,电梯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而与之相对应的是,电梯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多。住宅小区的电梯问题已引起各界的关注,不仅影响了民众的日常生活,电梯隐患还直接威胁民众的生命安全。电梯出现故障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电梯的质量问题,有使用频率高低的问题,有使用年限的问题,有使用方法的问题。电梯的所有权、使用权、物业管理权涉及多个主体,导致事故发生后,出现相互推卸责任的情况。

  如果不明确责任主体,那一旦出了问题,不知道找谁去解决,也不知道如何去维权。因此,有关部门应尽早出台住宅小区电梯管理办法,明确电梯困人由谁来救治,罚谁的问题,而且可以从生产、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和安全评价、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多方面落实电梯安全管理主体,建立安全综合监管模式,理顺电梯所有权人与管理权人关系。明确了受罚的主体,可以让更多的单位加强电梯的维护和管理,并落实专人应对“电梯困人”等情况,可以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制定应急预案等,从而减少事故的发生,使被困人员得到及时救治,从而让损失减少到最小限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已经明确规定,各单位在各自的法定范围内对特种设备承担安全管理的责任。当出现电梯事故或者故障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认定责任。《深圳经济特区电梯使用安全若干规定》,电梯困人,3分钟内须响应……日前,深圳发布的电梯使用安全若干规定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电梯安全的重大关切。如果各地都像深圳等地那样,有了住宅小区电梯管理办法,可以强化电梯制造单位责任和义务,可以明确日常电梯运行维护的范围和管理要求,特别是在明确了电梯困人救治的责任方和处罚办法后,可以让更多的单位采购一些质量相对高的电梯,从而减少故障的发生。并在如何使用,出现问题如何施救等方面进行普及,一旦受困,民众既知道如何呼救,而且能得到及时救治,防止意外的发生。
作者文集申请开通文集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