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业主跪着走的新房是如何通过部门验收的?

http://www.scol.com.cn(2021-4-7 8:43:2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殷建光
作者:殷建光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成都高先生买的新房交付,收房却发现,开放商承诺的精装跃层,层高只有1米3,1米78的高先生跪着都无法挺直腰板。(4月6日北晚新视觉)

  开放商承诺精装跃层,没有让业主精神欢欣,更上层楼,反而,让业主窝心、郁闷,竟然只能跪着走。这样的承诺是欺骗,这样的建筑很无良。而且,这样的损失,根本就不能弥补。建筑商没有良知,是因为见利忘义。那么,如此明显问题的新房是如何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的呢?

  从报道中看,现在是新房交付。而新房交付前,必须是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然而,现在看来这个“验收合格”需要打问号了。

  业主买房,要缴纳契税,要缴纳房屋维修基金,等等。业主缴纳税费,是公民应该承担的义务,但是,相关部门收取了税费,就应该承担起对业主房屋质量的责任担当。只有这样,才对得起业主缴纳的税费,才对得起自己的岗位职责,但是,这里却出现了如此大问题。请问质检部门在干啥?房屋建设管理部门在干啥?难道是吃人家嘴短,不好意思说?拿人家手短,不愿意测量了吗?难道是一场酒宴,一团和气了吗?

  老百姓买个房子不容易,大多是用了一辈子的积蓄,有的还要贷款,图的就是一个畅快,舒服。然而,却买到了如此窝心的房子,建筑商良心何在?监管部门底线何在?为人民谋幸福不是说在嘴巴上,而是要落实到实际行动上,某些人应该扪心自问了。

  目前,业主们已经向当地住建局以及市场监管局反映此事,相关部门也已经介入调查。笔者期盼,这个调查不要让住建局和市场监管局我行我素,因为这本来就是他们的工作漏洞导致的恶果。笔者期盼,政府出手,组成由新闻记者、业主、司法部门、纪检部门、建筑专家的联合调查组,对这个事件进行联合调查,还老百姓一个公道,给公众一个解释。

  说实在的,就这个事件而言,就算最终结果是把房款全部退还给了业主,业主受到的损失也是无法挽回的,因为业主买房有着诸多的综合考量,是为了家庭的需要。你现在退款了,但是,人家没有房子啊。

  笔者认为,对于这个事件的最好调查结果,一是惩罚建筑商,二是惩罚监管者,三是让被惩罚者出钱给业主买一套全新的房子,一方面,表示痛改前非;一方面,弥补业主损失。惩罚毛毛雨,相关被罚人就不会吸取教训;不能让业主弥补损失,部门形象就难以在公民中树立。(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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