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社会组织”不能只取缔更要严惩

http://www.scol.com.cn(2021-4-17 9:51:2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胡建兵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4月16日,民政部公布了78家地方民政部门近年依法取缔的部分非法社会组织名单。民众如发现名单中的非法社会组织仍在开展活动的,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提醒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参与其活动时,请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核实其身份,避免上当受骗。(4月16日央视网)

  这几年,民政部加大了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的力度,密集公布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今年,公布的第一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对中国美学研究会等十个机构给予曝光。往年,民政部虽也曾不止一次地推出过这样的“黑名单”,但在发布密度上从来没显现得这么紧迫。第二批取缔、劝散的23家非法社会组织中,包括“中国艺术发展研究会”“中国传统艺术交流协会”“建党伟业文艺奖组委会”“中国文艺名家研究会”“中华国学艺术传承奖评委会”和“共和国传世名家终身成就奖评委会”等。本次公布的是78家地方民政部门近年依法取缔的部分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这些非法社会组织以圈钱敛财为目的,冠以“中字头”“国字号”等招牌招摇撞骗,严重损害了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组织的公信力,有关部门如果只对其进行取缔或劝散,对其没有太大的震慑力。早在2015年,民政部就依法加大对全国性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的查处力度,2017年就一次性依法向全社会公布了200多家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之后每年都会公布和取缔一些非法社会组织,但一直没有压制住非法社会组织不断出现的势头,一些非法社会组织还是像雨后春笋般的不断出现。

  这些非法社会组织之所以成为打不死的小强,关键在于打击力度不够。如果不对非法社会组织处于重罚,不追究他们的民事和刑事责任,只是公布和取缔,肯定会使一些非法社会组织不断地冒出来。实际上,这些非法社会组织没有登记注册就已违反了我国的有关法律,而且他们以社会组织的名义进行非法敛财,实际上已犯了诈骗罪,有关部门完全可以依法对他们进行惩处。就算一些社会组织是在境外登记注册的,也完全可以依照《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对其进行约束。该法明确,境外非政府组织来内地活动实行登记许可制度。未登记或未取得临时活动许可而开展活动的,可以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物所得,对责任人进行警告、罚款甚至拘留。

  一些地方为了图政绩,也需要这些非法社会组织配合。有的地方和部门工作上不去,但可以通过出钱等买来荣誉。因为很多考核机关也搞不清社会组织那个是正宗的,哪个是山寨的。由于违法成本低,油水足,因而这些带有“中字头”“国字头”的非法社会组织不断出现。这些非法社会组织非法从事各种活动,非法敛财,已触犯了我国的法律。要让非法社会组织不再出现,关键是看有关部门是否真心对这些非法组织进行打击,是不是动真碰硬。如果有关部门只向社会公布一下这些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即使这些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被公布后让人识破了,他们完全可以换一个名称再来糊弄人,人们还是会被骗上当,只有依法对他们从重从严处罚,才能取到警示作用,才能被彻底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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