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被狗咬死:血的教训当引起血的反思

http://www.scol.com.cn(2021-4-24 9:02:5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严奇
作者:严奇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记者4月23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4月22日清早,重庆市奉节县报国路小学一名二年级男生在上学途经夔门街道长岭村一乡村道路时,被一独居农户喂养的狗咬其颈部,经120抢救无效死亡。(《澎湃新闻》4月24日)

  经法医初检,该学生系创伤性休克加合并气管离断死亡。眼下,该独居农户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奉节警方控制。虽然,遛狗不拴绳的新闻屡屡被报道,可家养犬咬死人的新闻已许久未出现。试问,如此惨烈的事件怎能出现在当今社会?而此事件又给我们留下多少反思?

  学生是否逗狗?该狗是否拴绳?在警方未公布调查结果之前,旁观者不必用最大的恶意,猜想事情发生的经过。可以推断的是,一名小学二年级男生,年龄应当在7至8周岁,平均身高在124CM左右,体重也应该超过20公斤。面对如此身材,是什么样的狗能咬断孩子气管?悲剧的出现恐怕不仅仅有狗与人之间的问题。

  在农村地区,为了自我保护,为了消除孤独,家犬散养十分常见。一些家养犬具有极强的领地意识或者攻击意识,很多农村孩子曾遇到过被家养犬追击的情况。相比于城镇地区,农村地区狗伤人的风险可能更大一些。当舆论关注城镇地区养犬乱象的同时,是否应当关注农村地区的养犬乱象?

  将于5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农村犬只散、乱、多,狂犬病免疫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这场悲剧侧面反映出,农村地区部分人员养犬不管犬,且法规政策难以落实到农村末端的现实问题。

  保护青少年儿童的人身安全不是一句空话,加强校园、社会少年儿童安全防护工作为的是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一场悲剧后,我们应当着重调查少年儿童上学路上的危险源。通过常态化的过细排查,清除安全隐患;通过深入人心的安全教育,引导孩子们学会自我保护。

  人的生命价值与狗的生命价值孰高孰低,众人皆知。加强对农村地区家养犬的管理,不是搞清楚如何管理狗的问题,而是解决如何保护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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