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体重超标扣工资,监管“体重”太轻了

http://www.scol.com.cn(2021-4-7 15:20:5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殷建光
作者:殷建光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河南郑州的一位王先生两年时间内被公司扣了1万多工资,每个月被扣了500块,不是因为他工作表现不好,仅仅是因为他体重超了标!(4月6日潇湘晨报)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没有最奇葩,只有更奇葩。体重超标扣工资,可算更奇葩的一个创举了。

  然而,这样的“奇葩”竟然也是冠冕堂皇的。2019年10月9日,公司突然下发《关于开展员工体型达标活动的通知》。文件中写明了男女体型参考标准,其中男性体重标准是身高减去105得出来的数字,超出或低于标准体重的10%即为不合格。表面看来,科学合理,关心员工身体健康的。但是,却是对员工工资权益的粗暴侵犯。

  在采访中,人事部经理首先表示没有克扣王先生任何工资,但当王先生反问为什么要每月扣他500块钱,人事部经理又改口说如果体重达标了,扣掉的工资会一次性返回,曾经有一个员工被扣过最后全部返还了。做贼心虚,自己都不敢承认。面对事实,又强词夺理。如此人事管理,羞!羞!羞!

  然而,他不知道,员工胖与瘦,是公民个人的权利吗?他不知道劳动者的工资是员工的私有财产吗?如此粗暴侵犯员工权益,不是十分冷漠吗?而且还是违法的呢?郑州市高新区人力资源劳动争议仲裁院的仲裁员史梁表示: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对于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有明确的程序要求,首先审核的程序是否合法,如果其中涉及惩罚甚至解除辞退的条款是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实,这种体重超标扣工资,就是违法行为。

  郑州市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管坤平说:“下一步我们会介入,对全公司的用工进行一个调查。如果涉及违法我们会依法查处。”介入是应该的,这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必须介入。不过,这个介入晚了一些,2019年的违规制度,现在,都将近三年了,还没监管出来,只能说明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太被动了。

  笔者期盼,劳动保障部门在介入的同时,深刻反思,加大平时对企业的监管力度,让监管的“体重”一些,平时多监管,多出手,把这种侵犯劳动者权益的企业制度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是劳动保障部门的天职,只有主动出手,才能让企业有敬畏,才能让劳动者权益得到根本保障。

  劳动者体重超标扣工资,监管“体重”太轻了,监管的“体”应该大一些,监管的“重”不要轻!(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作者文集申请开通文集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