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天府网评:组织处理规定释放明确信号

http://www.scol.com.cn(2021-3-29 14:03:4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张闲语
作者:张闲语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的出台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是做好组织处理工作的重要遵循,对指导和规范组织处理工作,推进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有机衔接,构建更加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规定》共19条、3千多字,条文简明扼要,内容重点突出,措施明确有力,具有极强的操作性。细读《规定》内容,具有三个显著特点,释放出了从严治党的明确信号。

  针对性突出。《规定》明确组织处理工作将严肃处理“对党不忠、从政不廉、为官不为、品行不端”等问题,督促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坚持问题导向,这是《规定》出台的初衷和目的,就是要切实解决各级领导干部中的“四不”问题。具体来说,就是要明确针对领导干部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组织制度、道德品行等方面体现出来的17种情形,进行严明的处理问责。在17种情形中,把“政治表现”放在首要位置,突出了政治引领。无论是对于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来说,还是对于各级领导干部来说,对标对表,严格按照这17种情形进行自我要求,自我反思,指向明确,一目了然。

  程序性规范。明确了问题指向,还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组织处理程序。《规定》明确提出了四个工作原则,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坚持党委(党组)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就为组织处理把准了方向,亮出了底线。在具体的组织处理程序上又明确了四个环节,从调查核实到提出处理意见,从研究决定到宣布实施,把调查核实放在首要位置,并突出了集体研究决定,既保障了被处理者的权益,也避免出现打击报复,让组织处理更加科学精准有力。

  导向性明确。《规定》的出台既要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也要通过组织处理来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针对受到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既要发挥制度的威慑作用,也要发挥制度的教育引导作用。对被组织处理的,在职务提拔、晋升、评先评优、干部考核等方面,提出了详实的具体规定,避免了组织处理出现“打折转弯”现象,避免让制度规定成为“稻草人”。同时,《规定》又提出要加强对受到组织干部的日常管理与关心关爱,做好引导教育,对影响期满,表现好且符合条件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等有关规定使用,这就给了干部改过自新的机会,达到了治病救人的目的。(作者系天府评论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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