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垃圾分类既要自律也要他律

http://www.scol.com.cn(2021-3-1 9:08:0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刘纯银
作者:刘纯银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3月1日,《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条例》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明确了各类别定义及范围。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没有按《条例》规定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或面临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3月1日《华西都市报》)

  众所周知,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而实行垃圾分类,不仅有利于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也关系节约使用资源,更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

  近年来,成都市按照“政府推动、试点示范、重点突破、协同推进”的工作思路,坚持成建制推进工作模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法规、政策、标准、工作及设施“五大体系”建设,着力打造“全社会参与、成建制推进、市场化运作、产业化发展”的生活垃圾分类成都模式。2020年,成都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

  虽然身边有不少人主动践行垃圾分类,但也常有一些市民面临一些常用的废纸、塑料瓶等还是能分清放哪里,拿不准的就放其他垃圾。由于部分居民未按要求投放,在可回收物箱里,混杂了一些水果皮、烟头等。

  当前,如何进一步推进全民垃圾分类,提高居民对垃圾分类知识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倡导绿色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让“新时尚”变成“好习惯”,关键要在“自律”和“他律”上下功夫。

  思想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强化自律,首先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为垃圾分类工作奠定思想认识基础。垃圾分类的“全民参与”既要宣传上的“全面覆盖”,也要有的放矢地“精准制导”。这里的“准”不是垃圾分类投放之“准”,而是面对垃圾投放,如何才能快速准确地抓住大众错误的认识。经常会听到有群众觉得垃圾分类是“政府的事”,和自己无关,这就需要通过宣传转变部分群众的消极被动心态。只有让广大居民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对个人生活、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才能有效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让垃圾分类的观念深入人心,让每一个人知晓并参与进来,在社会上形成垃圾分类的强烈认同和良好氛围。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都是惰性动物”,会自动放松对自身的要求,所以在强调自律意识的同时,也必须强化他律约束。这就需要以法律法规强制约束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垃圾分类虽然是举手之劳,但要让其成为居民生活好习惯,仅靠宣传教育引导是远远不够的。法律法规的约束不可或缺,相应的立法保障是必要且关键的一步。只有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全民垃圾分类时代已来临,我们每个人都是“当事人”而不是旁观者。让我们共同做垃圾分类的“代言人”,做文明城市的“守护神”,当好垃圾分类的宣传者、践行者、推动者和监督者,这样长久地坚持下去,我们的家园面临的各类污染就越来越少,我们头顶的那片蓝天将会越来越蓝,身边的河水将更加清澈!(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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