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超3天全额自费缴社保”不合情不合理也不合法

http://www.scol.com.cn(2021-3-31 8:34:4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丁家发
作者:丁家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在重庆双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上班的老王,最近遭遇了头疼事儿:家里有急事需要请假,可厂里出了新规——请假时间超过3天,这个月的保险费就得全额自行缴纳了。这假,到底还能不能请?(3月30日《重庆晨报》)

  员工请假时间一旦超过3天,就要全额自费缴社保,重庆这家公司的奇葩规定,还能让人愉快地请假吗?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不能与国家劳动法规相抵触,该公司如此做法,等于变相克扣工人工资,已经涉嫌劳动违法,当地人社、劳动监察等部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予以纠偏,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老王在该公司已经工作很多年了,在今年1月21日,公司突然张贴出通知,明文要求:1个月内请假超过3天及以上,该月的保险费要全额自理。全年请假超过24天,以自动离职处理。老王认为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把问题反映给了有关部门。或许是老王之前请假比较少,没有违反这项奇葩规定。按照该公司负责人的说法,“请假3天该月保险自理”并不是新规,而是已经执行4-5年的“老规矩”了。其解释,正因为有这一规定,99%的员工都没有“违规”,但有个别员工遭受过处罚,甚至因此选择离职。

  员工参加社保,缴纳的主要费用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按照目前重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养老保险由公司缴16%,个人缴8%;医疗保险由公司缴8.5%,个人缴2%,如果全额自费缴社保,加上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员工就要多缴纳近30%的工资。根据该公司奇葩规定,请假超过3天,近30%的工资就要被克扣。因为代价太大,在该公司员工请假肯定不敢超过3天,而年休假、产假等法定假期恐怕也不敢请了,休产假可以按照自动离职处理,就是逼迫生育的女职工离职走人。大部分员工为保住“饭碗”,便忍气吞声,不敢举报和维权。而该公司从自身的利益考虑,出台损害员工利益的“土政策”,显然不合情、不合理,也不合法。

  根据现行法规政策,保险费缴纳并不能与员工请假挂钩。《社会保险法》还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该公司从请假超过3天的员工工资内,扣除本该公司缴纳的参保费用,等于变相克扣工资,这种缴纳社保与请假挂钩的做法,也是劳动法规所不允许的。

  缴纳社保岂能与员工请假挂钩。从该公司奇葩规定已执行4-5年来看,也反映出劳动用工的监管存在缺位。因此,当地人社、劳动监察等监管部门在调查核实后,必须立即叫停这种奇葩规定。同时,采取措施弥补监管上的缺位,加大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及时发现、纠正劳动违法行为,并依法对用人单位予以严厉的行政处罚,坚决不能让一些违法的内部规章制度,肆意侵犯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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