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以严格监管来遏制“奇葩招聘”

http://www.scol.com.cn(2021-3-29 9:12:3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苑广阔
作者:苑广阔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日前,一则求职者应聘某公司人事岗位,被要求填写恋爱经历与时长的新闻引发关注。记者调查发现,时值“金三银四”招聘高峰,不少求职者遇到过“奇葩”招聘条件,一些招聘单位设置不合理门槛,在监管盲区打擦边球,侵犯求职者合法权益。(3月28日《北京日报》)

  每年三四月份的人才招聘市场,向来都有“金三银四”的说法,也就是说在这两个月左右的时间段内,求职者更容易找到心仪的工作,而用人单位也更容易找到自己需要的人才。然而很多求职者经过一番求职经历之后,却频频吐槽自己遭遇了“奇葩招聘”,先不说工作找到没找到,在求职的过程中,感觉自己遭到了不公正的对待,或者是遭遇了就业歧视,乃至不得不暴露了自己的隐私。

  根据求职者的吐槽,所谓的“奇葩招聘”也是五花八门,除了上面提到的要求求职者填写自己的恋爱经历以及时长这些与本职工作完全没有关系的内容之外,一些求职者还被要求自己的星座与应聘的岗位必须“符合”,甚至是应聘企业秘书的职位,却被要求星座必须与企业领导“相合”而不能“相克”。还有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对岗位要求无限加码,让求职者无所适从,比如能接受加班者、酒量佳者优先;文案岗能歌善舞者优先;市场营销岗位,写文案、培训、演讲等“十八般武艺”必须样样精通。

  面对这样的“奇葩招聘”,要么涉嫌侵犯求职者的个人隐私,要么涉嫌就业歧视,这显然都是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的。但是需要强调的一点,就是在人才招聘市场,多数情况下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并不是处于一个对等的地位,尤其是在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或者是求职者对眼前的岗位比较心仪的情况下,面对用人单位的种种“奇葩要求”,绝大多数求职者往往很难有当众说“不”的勇气,也鲜有事后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反映的。

  求职者的这种顾虑,我们可以理解,但是“奇葩招聘”的存在,却不应该被纵容。我们当然希望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能够少一分套路,多一份真诚,多看重求职者的能力和品德,在强调企业利益的同时,也要顾及求职者的合法权益。但这显然还是把解决问题的落脚点放在了企业的自觉自律上,经验告诉我们,对于求职市场的“奇葩招聘”,还必须有法律法规的完善,还必须有职能部门的依法监管。

  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中,都有禁止就业歧视,禁止侵害求职者合法权益的规定,但是对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就业歧视受害人救助途径等内容仍待细化、明确。除此之外,劳动监察部门应及时干预,采取谈话、对话、函询等方式,督促用人单位限期纠正并进行曝光,提高违法成本。与此同时,劳动监察部门还要下沉服务、设置广泛便捷的问题投诉与反馈渠道,并加强对就业市场舆情监测,及时发现并干预其中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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