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规制预付卡消费刻不容缓

http://www.scol.com.cn(2021-3-22 9:41:2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李红军
作者:李红军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读者钟女士最近来信反映,自己持有某知名食品连锁品牌的卡券,打电话订购时,客服热线无人应答,通过官方微信下单,也无法成功兑卡。类似钟女士的遭遇并非个案。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一段时间以来,家政、健身、医美、美发、连锁食品等行业的预付消费纠纷显著增加,一些无良企业甚至在准备跑路前还不断加大促销力度,以极低的价格、极大的优惠吸引消费者,不了解内情的消费者往往掉入陷阱。(《人民日报》3月22日)

  近年来,随着消费业态的多元化,预付消费渐成时尚。所谓预付消费就是经营企业通过发放消费卡、(券)让消费者进行充值消费的一种模式。预付卡消费常常具有很大的诱惑性,比如充值1000元,可以消费1300元或者1500元,优惠力度之大足以让你心旷神怡,于是乎一些消费者经不住诱惑,纷纷慷慨解囊进行预付消费。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预付卡消费在带给人们“实惠”的同时,也暗含着诸多风险。梳理一下当下社会的预付消费行为,携款跑路的不在少数,在家政、健身、医美、美发、连锁食品等行业尤为突出,比如,在运动健身领域,有些经营团伙租用场地声称要开办健身房,装修时却有意拉长装修周期,延迟设备进场时间,与此同时,却雇佣人员大量散发传单,招揽客户预付费充值办卡。等消费者想要去健身时,发现场地仍在装修,但实际上经营团伙已经卷款跑路了。一些无良企业把预付消费当成了一种圈钱手段,预付消费达到一定的额度便来个“人间蒸发”,消费者成了坑害对象,对此必须正视,谨防上当。

  依法规制预付卡消费刻不容缓, 预付卡消费要有风险意识。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要有管控监督意识,进行有效监管,对尚未开业便兜售预付卡(券)的要依法进行规制,对于已经营业的所收取的预付资金应当交由第三方管理,防止发生携款跑路;另一方面,作为消费者要有基本的风险规避意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一来在进行预付消费时要选择那些口碑好,信誉度高的经营企业,对于新开张的企业需要格外警惕,防止误入圈套。二来进行预付消费不要贪大求全,可进行分期消费,对于那些动辄要求充值一年、二年甚至更长时间的经营企业要格外防范,以免财产受损。

  从另一方面讲,国家层面要对市场上的预付卡消费行为进行规范,过多过滥的预付消费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市场消费,扰乱了业已建立的市场秩序,破坏着社会诚信,对此不可小觑。市场经济是一种法治经济,绝不是随心所欲的坑蒙拐骗经济,对以预付消费之名行圈钱跑路之实的必须祭出法律武器进行有效打击,决不能让这种行为成为一种社会公害。唯有如此,才能营造一种良好的消费环境,让人们放心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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