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ol.com.cn(2021-3-13 10:49:3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国已进入汽车时代,汽车产销量连续11年蝉联全球第一。汽车修理店也如雨后春笋般增加,随之而来的欺诈、宰客等不诚信经营问题也时有发生。大多数车主对汽车维修行业了解不够深入,一旦将车送进不诚信经营或维修技术不过关的修理店,不仅车辆原本的问题可能无法得到有效解决,而且会“越修越伤”,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 有的汽修厂“偷梁换柱”未用原厂配件构成欺诈;有的小题大做,过度维修,没病小医,小病大医;有的捆绑消费,强制服务;有的以次充好,偷梁换柱;有的价格不透明,漫天乱定价……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承修方和消费者之间的专业知识和信息不对称,无论是维修标准、规则还是汽修配件质量、甄辨方式,消费者除了有些问题能从外观上直接看出以外,通常情况下,都是经过驾驶一段时间后再度出现故障,此时才知此前的维修有问题,但为时已晚,证据未能得以有效固定。此外,消费者找承修方解决问题,往往需要反复沟通,若是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进入诉讼程序则会耗费更多的时间精力。 消费者在把车辆送去维修之前,应先提前了解维修范围,掌握汽车维修的基本知识,避免因不懂车辆维修技术而受损失。要仔细辨别商家的资质,在选择承修方时,尽量选择那些重信誉、讲信用的正规维修店,注意商家的《工商营业执照》《营业许可证》等证件是否齐全,切勿贪小便宜去街边无照维修点。若对商家的服务、质量和价格存在疑问时,多询问多对比。要在维修的各个环节保留有关证据,要与承修方签订维修协议,对存疑部分应明确向承修方提问,如果发现有限制消费者权利、减免承修方责任的条款应当提出修改。要看清更换的配件外包装上的“厂家、电话、注册商标”等事项,并在修理单上详细注明产品型号、产地、规格等。一旦发生纠纷,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一旦证明汽车维修遭遇欺诈,消费者可以“退一赔三”的规定向修理机构索赔,违法者应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因此,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那维修店如果存在着问题,必定会心虚了。当然,对于汽修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不能仅靠消费者自己去维权,有关部门应该行使监督权,对汽车维修企业要加强监管,发现有不诚信的行为,必须将严肃处理,将他们列入“黑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