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劳务派遣制正当其时

http://www.scol.com.cn(2021-3-1 8:59:3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李红军
作者:李红军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在当下经济稳步增长的大环境下,不少企业都通过大量的劳务派遣节约成本。作为劳动者,本就是付出劳动得到报酬,企业则是得到劳动者的劳动,然后支付报酬。但劳务派遣在给企业带来便利的同时,侵害了劳动者的权益,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人民政协报》3月1日)

  所谓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在这种特殊用工形式下,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不用工,即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可节省大量的人工成本,然而,与此同时也造成了社会的不公平,理当进行纠正。

  首先,劳务派遣制加剧了用人单位的分配不公平,不利于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在一个单位派遣制员工和单位正式员工干着同样的工作,在收入分配上却有很大的差异,在奖金分配上特别是年终奖的分配上往往正式员工有份,而劳务派遣制员工则没有份儿,奖金多少完全是派遣公司说了算,盘剥员工奖金也就成了一些派遣公司的不二法宝,显然,这种分配制度的不合理伤害着社会公平,与当前倡导的人民共享理念相左。

  其次,不利于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严格意义上讲,派遣制员工属于用人单位的“临时工”,这种身份往往晋升空间有限,即便工作业绩再突出,因为身份上的差异,导致一些派遣制员工不能得到提拔和重用。在此情形下一些员工只好选择跳槽。这种用工形式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再次,劳务派遣制规避了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通常情况下劳务派遣具有劳务租赁性质,属于短期用工行为,可现实语境下很多用人单位竟然把劳务派遣当作主要用工形式,有些派遣制员工一干就是几年,甚至十几年几十年,严重地侵害了这些员工的合法权益,对此必须予以正视。

  鉴于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取消当下社会语境下的劳务派遣制。“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劳务派遣制消解了劳动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指数,改革开放就是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而劳务派遣制是人为地制造不平等,把劳动者分为三六九等,伤害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必须予以摒弃。取消劳务派遣制正当其时,人社部门要顺势而为,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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