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40次以上免费乘公交有何不可?

http://www.scol.com.cn(2021-3-3 8:32:4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戴若冰
作者:戴若冰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据报道,广州市出台《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在该市范围内,献血次数累计达到40次以上的无偿献血者,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规定》已于2021年1月8日市政府第15届13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不料,广州的这一新政甫一出台便遭到网民的质疑。这不,日前就有时评作者发文,认为广州市规定无偿献血40次以上者免费乘公交是用“福利”鼓励人们过度献血,从而认为该新政“不是好点子”。

  质疑未尝不可,但必须事实准确,分析客观,以理服人。

  作者用来证明“无偿献血40次以上免费乘公交不是好点子”的论据有两个关键词,一是“鼓励盲目献血”,二是“鼓励过度献血”。可笔者以为,这论据是压根儿不存在的。论据虚假,观点便站不住脚。

  文章说,“对无偿献血有突出贡献者给予一定的‘福利待遇’是应该的,但不能用一些‘福利’来鼓励一些人不根据自身的实际盲目献血。”

  笔者愚钝,看了半天,只看到广州市用新政奖励市民无偿献血,却怎么也看不出广州市在“鼓励”市民“盲目献血”。我想问问这位时评作者,你是凭什么武断地认为人家在鼓励市民不根据自身实际盲目献血的呢?

  文章说,“每次献血一般在300毫升,40次就是12000毫升,一个人的总血液在4000至5000毫升左右,也就是说,献血40次,意味着把一个人全身的血全部献出去3次左右。”

  即便如此,是不是就一定属于“过度献血”,是不是就一定会伤害身体,这结论恐怕得由医疗专家来给吧?在医疗专家作出科学结论之前,任何人都不应该妄加评论。

  我们的社会需要舆论监督。但我们必须明白,舆论监督不是目的而是手段。舆论监督的目的是促进问题的解决,推动工作的改进,维护公平正义。这就要求我们的评论者在评论中必须做到事实准确、分析客观,不情绪化,不说过头的话。遗憾的是,这些年来,一些不负责任的评论堂而皇之地见诸网络或纸媒,误导了公众,也干扰了政府依法行政,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良心、道德、责任是时评人的基本素养,批判假恶丑,宣扬真善美,引导社会舆论,是时评人的使命。你的言论不仅要对事实真相负责,还要对社会公众负责。因此,评人议事,要做到有据、有理、客观、公正。任何情绪化的言辞都是不负责任的,都是要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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