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理由支持“夫妻合休产假”

http://www.scol.com.cn(2021-3-2 8:41:1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殷建光
作者:殷建光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夫妻合休产假”近日登上热搜。“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我将第三次提出《关于夫妻合休产假的建议》,建议男性产假在42天以上。”全国人大代表、民建广东省委副主委、华南师范大学教授林勇告诉红星新闻。此前,他曾连续在2019年、2020年的全国两会上提交该建议。(3月1日红星新闻)

  为林勇教授的坚持点赞,“夫妻合休产假”是一个好建议,我有三个理由支持。

  之一,打造男女平等的真金白银之举。倡导男女平等,已经成为共识。但是,在实际行动中,不平等的事还很多。关键是我们要把倡导变成实际行动。“夫妻合休产假”就是打造男女平等的具体举措。生育孩子是妻子的责任,也是丈夫的担当,应该共同承担责任。具体实践中,这个责任大部分被妻子承担了,这当然不公平。丈夫应该通过产假,照顾妻子,承担责任,这应该是必须的义务,应该通过制度强行落实。现实中,照顾产期女性的责任,大多由双方父母承担,很显然,这是增加老人负担了,丈夫摆脱责任,这是不应该的现象。

  之二,减轻女性负担,和谐家庭关系。家庭关系的和谐在于共同对家庭的担当,如果一方付出多,另一方付出少,必然有怨气。这是客观现实,也是人之常情。在生育子女上,女性负担很重,在家庭中不成比例,自然会让其产生抱怨,也往往成为家庭不和谐的根源。落实夫妻合休产假,就是让丈夫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来,为妻子分忧,减少妻子的抱怨,为家庭幸福奠定基础。当然,夫妻合休产假,也利于打造父亲与孩子的亲情关系。

  之三,利于减轻用工歧视,利于女性就业。虽然有各种制度法规,反对对女性的用工歧视。但是,现实中,用工歧视依然存在,我行我素。很大原因就是因为女性需要生育,需要养育孩子,增加了单位的用工成本。从道理上说,这种成本是社会必须的付出,作为用人单位是应该的义务。但是,道理好听,实践功利。如果推出“夫妻合休产假”,让男女都要付出成本,这样,就能逐渐淡化单位的偏见,自觉承担起这种义务,利于用人单位形成正确的用人观。

  当然,落实这个政策也需要一定的过渡期,减少用人单位的成本付出。林勇教授建议允许男女双方在法定产假、各省奖励产假基础上申请延长假期至42周(夫妻双方休假合计);在法定产假后的休假期间,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发放待遇,由企业先行垫付,每半年到相关政府部门报账一次,相关部门核实后,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将相关待遇予以报销。这是一个很好的思路,可以取得“三赢”效果,夫妻赢得到休假权益,企业减少成本付出,国家赢得人口增长。这个“护航建议”很有价值。(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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