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乡镇借调工作人员必须规范起来

http://www.scol.com.cn(2021-2-24 9:03:2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李丁乔
作者:李丁乔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所谓“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这样的比喻对于乡镇而言尤其恰当。县上少说也有几十个职能部门,而乡镇的内设科室非常有限,人手也非常紧张,所以乡镇干部往往都是身兼多职,尽管如此,乡镇干部被借调依然是普遍现象。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意见》强调,实行乡镇编制专编专用,明确乡镇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规范从乡镇借调工作人员。无论是着眼乡村振兴战略全局,还是立足乡镇工作实际,都应该确保乡镇工作力量。上级部门缺人,如果总是把乡镇当成充实力量的“万金油”,那么长此以往,必然严重影响基层工作,所以,从乡镇借调工作人员必须规范起来。

  现实中,不少地方针对新招录的乡镇干部都设置了最低服务年限,如果没有达到最低服务年限,不得调动。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少地方乡镇干部的最低服务年限仅仅只是写在纸上,即便不能调动,也会被上级部门以各种名义借调。究其原因,其一,乡镇往往是年终考核被考核的基层单位,年终能否考出好成绩,关键就看上级部门。其二,在工作业务上,乡镇也是处在被指导、被监督、被督查的被动位置,不敢得罪上级业务部门。所以,每当乡镇干部被借调时,即便有文件明确规定最低服务年限,乡镇也不得不放人。

  上级部门缺人,从乡镇借调,从干部成长成才的角度来看,利大于弊,毕竟经过多岗位锻炼有助于转变思想、增长见识、提升技能,但是从乡镇借调干部不能没有度,这里的“度”指的就是制度机制。从年度考核上讲,被借调干部的年度考核要规范起来,不能“乡镇不管、部门不管、两头落空”,干出成绩的要予以褒扬奖励。从日常管理上讲,借调单位要落实被借调干部的保障问题,切实保障被借调干部应有的食、宿、行等工作需要,不能实行差别化待遇。从时间期限上讲,要把借调的最长时间明确出来,期限一到就应该返回乡镇,不能把短时间的借调变成遥遥无期的借调。从现实需要上讲,既要设置从乡镇借调干部的“红线”,确保乡镇应有的力量;也要设置可以借调干部的项目库,明确哪些项目可以从乡镇借调力量,避免人为因素的借调现象。

  乡镇干部被借调,在不少地方,提拔成了问题。借调单位想提拔,但是编制不在本单位,心有余而力不足。乡镇提拔干部的时候,怎么也轮不到被借调干部。所以,规范从乡镇借调干部,还需要解决干部在借调期间的提拔问题,不能让优秀的干部因为借调错失被提拔的机会。让有为者有位、让吃苦者吃香是新时代干部工作的鲜明导向,要努力探索打破提拔重用被借调干部提拔的“卡脖子”问题,让“是金子总会发光”变成现实。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关键在广大基层干部。规范从乡镇借调工作人员势在必行,这既是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现实需要,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美好蓝图的根本保障。(作者系天府评论特约网评员)
相关评论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作者文集申请开通文集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